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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5-09-02
  • 发布日期 202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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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7部门关于实施“技能广安”示范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02 16:36 来源: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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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广安经开区、川渝高竹新区有关部门,市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有关要求,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效实施“技能照亮前程”行动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22号)和《四川省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川人社规〔2025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产业链、就业链、培训链有机融合,决定实施“技能广安”示范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定位

“技能广安”示范培训聚焦我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和新业态就业需求,支持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围绕新职业、新技术、新工艺和重大技术攻关、急需紧缺技能、特色技能品牌等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培育具有时代特色的技能人才,实现技能人才的精准化培训,推动技能培训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二、培训对象

我市绿色化工、装备制造、医药健康、轻纺服装、文化旅游、电子信息、先进材料、现代农业、交通运输、商贸服务等重点产业领域行业(企业)从业职工和符合我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的重点群体人员。

三、培训内容

聚焦以下方向开展示范培训项目。

(一)重点产业领域行业(企业)、产业急需和地方品牌职工中、高级技能等级培训;

(二)新业态、新职业、新工种职工技能培训;

(三)聚焦重点群体开展的订单、定向就业培训;

(四)其他省级重点支持的“天府新农人”“天府建筑工”“川菜大师傅”“天府技工”“天府数智工匠”公共技能品牌培训项目等。

培训内容由企业、产业园区、行业协会和行业主管部门自主安排、量身定制,但应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和岗位用工需要,精准对接行业、企业技能需求,以解决企业生产现实技术技能和促进就业问题为目的进行设计。培训职业(工种)应为企业关键岗位或核心工种,培训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学习和技能实操训练。其中:技能实操训练课程不低于总课时的80%,线上理论知识培训课程不高于总课时的10%。在岗职工培训按照“工学结合、弹性学制”培训模式,可采取线上自主学习(学习平台须配备监管平台)与线下集中培训相结合,脱产实操训练与“师带徒”岗位培训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四、培训组织

培训按照“管办分离”模式,采取项目制方式组织实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牵头统筹“技能广安”示范培训整体工作,负责年度计划编制、立项评审等具体经办工作;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负责培训项目的立项申报、绩效评估、资金审核拨付;培训主体负责项目编制、组织实施、过程监管、结业考核等相关工作。

(一)培训主体

培训主体包括行业主管部门、重点产业领域企业、行业协会、群团组织,根据社会培训需求进行项目编制:

1.重点产业企业职工超过100人的由企业自主编制项目;

2.其他在职职工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编制项目;

3.围绕新职业、急需紧缺技能需求开展重点人员就业创业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编制项目。

(二)项目征集

培训主体编制项目后向同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报(2025年计划实施项目2025930日前申报,以后年度计划实施项目当年3月底前申报)。申报材料包括《“技能广安”示范培训申报表》(附件1)和实施方案(附件2),方案中应明确承训机构、培训内容、教学计划、培训方式、学员考核评价办法(方案)、绩效目标(促进就业、稳岗、考取证书、生产提效)等。培训项目命名样式:XX县(市、区)20XX年度“技能广安”XX职业(工种)示范培训。示范培训每个班参训人数不超过50人、不低于20人,可结合企业生产和劳动者需求灵活设置培训时间,但每班次培训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每个主体可申报多个项目,按计划分步实施。承训机构包括企业培训中心、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市内单位参保职工5人及以上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

(三)项目审核

培训主体申报后,县级项目经各地行业主管部门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报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市级项目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促进就业、服务产业”原则,重点围绕培训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培训方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综合风险评估等方面进行初审。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集体研究后,统一面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正式立项。

示范培训项目不得与各地公布的其他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重合。

(四)项目实施

市、县(市、区)、园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通知培训主体按培训方案开展培训,培训主体填报《“技能广安”示范培训开班申请表》(附件3),由申报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实施项目培训。

(五)监督管理

1.培训管理。示范培训要有培训方案、考勤记录、图片或影像等资料,培训期间培训主体现场检查不少于2并填写《“技能广安”示范培训检查情况记录表》(附件4),属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不定期抽查。示范培训要纳入四川省就业创业培训监管平台实行线上监管,其中因通过企业培训备案管理录入和有保密要求不能实施线上监管的班次,须按四川省就业创业培训监管平台技术标准自行保存培训过程视频,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第三方机构和培训主体在企业保密部门或相关人员的陪同下进行现场查阅。实操训练应有具体的岗位实操分组,在组织过程中,岗位实操训练照片每班次不少于3张。

2.档案管理。承训机构建立工作台账,确保申报材料、学员报名资料、考勤记录、培训资料和授课记录等资料齐全完整,培训主体负责审核并归档管理、管理时间不少于5年。

3.违规处理。培训主体、承训机构、第三方机构有弄虚作假骗取培训补贴行为的,取消培训补贴申报资格,并按规定追回违规获取的培训补贴。根据情节轻重,依纪依规依法移交有权机关处理。

(六)考核评价

培训主体与承训机构应制定参加培训学员考核评价方案,培训结束后,组织开展结业考核并按规定发放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考核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合格证等)。

(七)绩效评估

各培训主体在培训项目结束后要实行项目评估,可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对示范培训实施情况进行效果评价,评估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补贴申报。

五、补贴申报

(一)补贴标准。培训按最长不超过80学时给予补贴,培训补贴以奖励企业稳岗、职工技能等级提升和促进就业为主,凡能够开展技能等级评价的工种均应参加等级认定评价。

企业在岗职工技能培训结束后6个月内稳岗率应达到90%(以培训合格人数计算),取得中级技能等级证书占培训合格人数70%的按培训合格人数每人40/学时给予补贴,取得高级技能等级证书占培训合格人数60%的按培训合格人数每人50/学时给予补贴;取得其他行业合格证书等按取证人数每人30/学时给予补贴。

重点群体技能培训结束后3月内就业创业率达到60%的,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类按培训合格人员每人40/学时给予补贴,现代工业类(含低空经济类)按培训合格人员每人50/学时给予补贴。就业创业率为就业创业人数与培训合格人数之比,就业人数以参保凭证、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和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系统登记就业等综合认定,创业人数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网络平台注册账号及运营流水等认定

对本文件未涵盖到的,面向特定对象、或面向特定项目、或按照特定培训形式确定的急需紧缺培训,可参考本通知,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确定培训项目、考核方式和补贴标准等。

(二)提交材料。培训主体完成培训任务、评估合格后,应及时向培训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提出补贴申请,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技能广安”示范培训补贴申请表(附件5

2.“技能广安”示范培训学员花名册(附件6

3.“技能广安”示范培训项目验收情况表(附件7

4.其他佐证资料(实施方案、学员考勤记录、就业情况等)。

培训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审核补贴申报资料并归档管理、管理时间不少于5年。

(三)审核拨付。示范培训补贴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专账结余资金和中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培训结束并评估考核合格后,经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拨付至培训主体。对未经批准擅自变动课程、参训率未达到80%、冒名顶替等违规行为,发现2次则取消本班次补贴。补贴资金拨付前应公示5个工作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对重点企业、产业园区、行业协会等采取座谈、调研、走访等多种形式宣传,提升“技能广安”示范培训政策知晓度。

(二)加强指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搭建校企平台、行业平台,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开展分类指导,建立“一企一策”订单式、个性化培训,全面推动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落地落实。

(三)加强监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要加强监管,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培训补贴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对不该发放的补贴资金及时追回,对涉嫌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公职人员徇私舞弊、违纪违规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七、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附件:

1.“技能广安”示范培训申报表.docx 

2.“技能广安”示范培训实施方案.docx 

3.“技能广安”示范培训开班申请表.docx 

4.“技能广安”示范培训检查情况记录表.docx 

5.“技能广安”示范培训补贴申请表.docx 

6.“技能广安”示范培训学员花名册.docx 

7.“技能广安”示范培训项目验收情况表.docx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财政局

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广安市商务局

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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