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合理释放场地资源,激发创业活力,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广安市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27日,修改意见请反馈至邮箱352301005@qq.com。
联系电话:0826-2628106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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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合理释放场地资源,激发创业活力,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广安市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27日,修改意见请反馈至邮箱35230100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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