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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1-23 16:59
- 来源:区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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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工作,加强抽查的统一化、制度化、规范化,有效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消防救援机构便民利企八项措施》(消防〔2024〕43号)、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全面规范和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川消办〔2019〕233号)的要求,现结合全区工作实际,遵循执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广安市前锋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消防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以“控小火、防大火”为工作目标,精准防控重点、筑牢安全底线,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力推动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和单位预警机制抽查、监管,推动经营主体强化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手段,统筹安排各类检查,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迎检负担。除查处举报投诉、办理转办交办事项等特殊情形外,所有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均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推动服务型执法,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跃升,着力提升监督执法水平、精准定位火灾隐患,使消防安全环境高度平稳。
二、法定工作日和抽查任务
(一)抽查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月最后一天抽取下月抽查单位。
(二)日常抽查。考虑到执法人员会存在公差、请假等不在岗的情况,全区消防队伍2025年每名执法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抽取检查任务。
(三)专项抽查。对重大活动、重要节日、举报投诉、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上级交办等监管重点、风险点,要全面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检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行业、抽查区域及抽查比例,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四)抽查比例。每月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数量占比不得低于该月度抽查单位总数的60%(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要应列尽列),每月抽查一般单位数量占比不得低于该月度抽查单位总数的20%,每月抽查其他单位及九小场所数量占比不得低于该月度抽查单位总数的20%。
同一单位在本年度内首次消防监督检查未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除举报投诉核查等特殊情况外,本年度内可以不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
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检查至少1次/年。区级消防救援机构要切实肩负起监督检查的责任,督促单位整改火灾隐患。
三、抽查对象
全区范围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一般单位、其他单位及九小场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所服务的项目。
四、检查内容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
1.是否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是否设置铁栅栏,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是否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
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商住楼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有无分开设置;
4.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有无被遮挡、覆盖,是否按规定配置,是否完整好用;
5.有无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导致火势容易蔓延、扩大;
6.在建筑物周围有无违章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7.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安全布局、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二)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是否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落实值班制度;
(四)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火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经消防安全培训;
(五)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否具备从业条件和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执业活动;
(六)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七)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区级消防救援部门充分认识当前火灾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坚决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彻底遏制群死群伤尤其是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强化措施,严格执法。区级消防救援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涉及责令改正的,要说明整改要求;涉及行政处罚的,要阐明处罚依据和自由裁量的情形;处罚决定书送达时,要说明法律救济途径。要依法及时责成责任单位和人员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对逾期不改、整改不力的单位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将其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纳入消防安全诚信体系管理。
(三)以人为本,宣传有力。区级消防救援部门可以依单位申请开展消防技术指导服务,采用辅导、提醒、建议、示范等方式,对单位消防管理、宣传培训、巡查检查、隐患整改等予以指导。把消防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措施贯穿于重点单位日常监督执法中,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及时邀请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广泛宣传以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曝光消防安全隐患为重点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四)规范执法,严格问责。区级消防救援部门应当每年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每月公布“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单位名录,向社会公开消防监督检查结果。在实施监督检查前,可以提前告知被检查单位检查时间。将专项整治全面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未列入检查计划或无法定事由的,一律不得开展监督检查。同一单位在本年度内首次消防监督检查未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除举报投诉核查等特殊情况外,本年度内可以不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对执法检查中出现行政处罚经行政复议被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的案件要进行行政问责,严格落实失职追责、渎职问责。
附件:
广安市前锋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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