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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机构 广安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2025-01-22
  • 发布日期 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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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

广安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22 18:04 来源:广安市财政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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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5116012024000217

二、项目名称:市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业务能力标准化建设(执法装备)(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易达鑫鸿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黄金东二路66号百仁安盛

被投诉人1: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住所地: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368

被投诉人2: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54-66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4925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预算金额251万元,2024108日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四川柒牛商贸有限公司成交,成交金额177.6304万元。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有多处参数要求提供有资质机构检测报告或证书。我公司认为招标文件中产品技术参数是自愿检测范围,要求提供非国家强制检测的内容却未给潜在供应商合理的准备时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对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不成立的部分,本机关予以驳回。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对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的部分,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本机关决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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