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广安维德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000吨选矿药剂和6000吨萃取剂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岳池仁安小核酸高端特色原料药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8日—2026年6月3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6—2352066
地 址:广安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广安维德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35000吨选矿药剂和6000吨萃取剂项目(一期) | 新桥工业园区科塔大道173号 | 广安维德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 成都花园水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选矿药剂车间和萃取剂生产车间;配套工程包括水处理设施、1#原料库、2#成品库、备件库机修间、液体物料储罐区、变配电室、天然气锅炉房、消防泵站、给排水系统、综合楼及附属生活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20000吨选矿药剂和4500吨萃取剂。项目总投资12409.04万元,环保投资611万元。 | 一、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室外罐区废气、矿选药剂车间有机废气和酸性废气经“二级碱洗+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从30m高的排气筒排放;萃取车间内中间储罐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萃取剂车间有机废气、酸性废气经“二级碱洗+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从30m高的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导热油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食堂楼顶排放;选矿药剂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粉尘全部回用;实验室废气经一级碱液喷淋后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矿选剂车间废水、萃取剂车间废水经“预处理+MVR低温蒸发”后的MVR冷凝水部分回用于生产;喷淋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备用蒸汽锅炉定期排水经MVR设备低温蒸发后回用于生产;未回用MVR冷凝水、实验室废水、预处理后生活污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再送入新桥园区北控污水处理厂二期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渠江。项目蒸汽冷凝水经冷却后直接排入污水管网。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风机、空压机、泵等机械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吸声等措施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树脂、废水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实验室废弃物(含废液/废玻璃器皿/不合格实验产品等)、沾染具有危险特性物质的包装材料、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及桶、含油废抹布/手套、废导热油等属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危废单位处置;除尘灰袋式除尘器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纯水制备产生的固体废物收集后由厂家回收;未沾染危险特性物质废包装材料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地下水及土壤环境污染防控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1#原料库、2#药剂成品库、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及污水管道、危废间、药剂车间、萃取剂车间、萃取剂灌装车间、机修间、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为重点防渗区;预处理池、隔油池、消防水池、中间盐库、一般固废暂存间为一般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外的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项目布设监测井,对地下水进行跟踪监测。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储罐上设置压力释放阀、紧急切断阀等;每个罐设计入口紧急切断阀、液位计、压力表和温度计和高低液位报警,设置高高液位报警和联锁;储存物料采用防爆电机和防爆电气设备及隔爆型监控仪表;在中心控制室内设有生产装置和配套公用工程的DCS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SIS系统操作站、辅助操作站等人机接口,设置独立的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系统监视站;在中心控制室辅助操作站上设置紧急停车按钮及报警器;设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并设置1座消防水泵站;在装置内设固定水喷雾灭火系统;设室内消火栓系统;设置手提式和推车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设置可视系统和可燃气体监测报警器;在生产区设置有毒介质检测仪,并设超限报警;设双回路电源或备柴油发电机组;配备视频监控系统、可燃气体检测仪、消防报警装置等;建1座池容为1300m3的事故应急池;储罐四周建设1m高的围堰;厂房四周设置截流沟,在项目雨污排口设置截流阀;编制应急预案和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方案,加强应急演练,在切实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事故防范与减缓、应急措施,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的前提下,环境污染影响在可接受水平。 二、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
2 | 岳池仁安小核酸高端特色原料药技改项目 | 岳池县九龙镇工业园区健康路仁安段9号(2#厂区内) | 四川仁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丽日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利用2#厂区207车间三楼(建筑面积1789.22m2,目前为空置厂房)建设一条小核酸生产线,以满足年产9kg小核酸药物BPR-302的需求。项目所需主要设备包括:合成仪、中高压制备层析系统、超滤设备、冻干机及相关配套的空调系统、工艺用水系统等公用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51万元。 | 一、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207车间有机废气依托207车间已设置的1套“碱洗+水洗”处理后,引入RTO装置区处理后,经5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车间粉尘依托207车间已设置的1套高效过滤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两座污水站好氧段废气进入老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经碱洗+次氯酸钠洗+水洗+UV光解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两座污水站预处理段及厌氧段废气收集后经新污水站废气预处理设施处理后引入RTO装置区处理后,经50m高排气筒排放;1#厂区罐区废气经101车间“碱洗+水洗”+碱洗+水洗+RTO(蓄热式热力燃烧)+冷却塔+碱洗塔处理后,经50m高排气筒排放;2#厂区罐区废气经210车间“碱洗+水洗”+碱洗+水洗+RTO(蓄热式热力燃烧)+冷却塔+碱洗塔处理后,经50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依托现有“碱洗+次氯酸钠洗+水洗+UV光解”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质检废气经101车间“碱洗+水洗”预处理后,引入RTO装置区处理后,通过50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后引至楼顶达标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车间工艺废水、真空泵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等。项目废水分类收集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和岳池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再送岳池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后,进入人工湿地系统处理,主要指标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域限值后,排入三溪河。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离心机、风机、各类生产用泵等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吸声等措施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清洗废液、冷凝废液、废工艺树脂吸附层、废3Kd孔径超滤膜、生产时产生的不合规品及废料、化验废液、废包装材料(沾有危化品的)、设备清洗废液、母液蒸馏残液、过滤滤渣、废活性炭、废碳纤维等属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危废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未沾有危化品的)外售废品回收站;污水处理站污泥和高盐废水预处理盐渣及时进行危险废物鉴别,结果出来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五)地下水及土壤环境污染防控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207车间、危险品库房、丙类仓库、储罐区、事故应急池(包括导流沟)、机修车间、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站(包括污水管沟)、收集池、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动力/控制中心、201车间动力设备区、废气治理措施(RTO)为一般防渗区;综合办公楼为简单防渗区。项目布设监测井,对地下水进行跟踪监测。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废气中的VOCs、乙腈、甲苯、二氯乙酸、吡啶、乙酸酐、二乙胺、氨气、乙醇、乙酸、二硫化碳、丙烯腈等,其环境风险类型主要是危险物质的泄漏,以及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 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为:设置双回路电源及应急电源;消防水泵房设双动力源;在通道边设置消火栓;装运有毒有害化学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生产车间、罐区、库房、危废间四周已设置废水截流沟;罐区、库房、危废间内已设置收集沟、集液槽;生产区中间储罐设围堰或截留系统;依托已有的总容积5200m³的应急池;已设置初期雨水和事故废水截断系统;在项目雨水排口前设切换井、闸阀和自动控制系统;设置独立于基本控制系统的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配备便携式的报警仪;配备足够的正压式防毒面具、耳罩、防尘口罩、护目镜等防护器具;207车间设立风向标;危废暂存间内设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监测报警器,同时安装烟感报警器;车间的防爆区域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污染事故处理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定期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和培训,在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情况下,环境风险在可接受水平。 二、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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