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3000吨羟基乙酸丁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6日—2025年10月9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6-2352066
地 址:广安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000吨羟基乙酸丁酯建设项目 | 四川省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工业园区 | 广安利尔化学有限公司 | 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一条羟基乙酸丁酯生产线,实现年产3000吨羟基乙酸丁酯的生产。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施工期主要工程为设备安装及调试。 (一)废气。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包括施工扬尘、道路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排放尾气,设备安装油漆废气。项目通过科学施工、文明施工,并封闭施工现场,定期洒水,对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等扬尘防治措施,其产生的扬尘可得到有效控制;所有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等须采用满足国家排放标准要求的施工机械,降低尾气排放,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提高机械的正常使用率;在装修油漆期间,应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 (二)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 (三)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科学的施工计划,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日间,减少夜间施工,倡导文明施工;降低设备声级,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建立临时声屏障: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在棚内操作的尽量进入操作间,不能入棚的,可适当建立单面声屏障。 (四)固体废弃物。项目施工期不需进行土石方施工,施工期固废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期油漆桶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废金属、废钢筋等杂物,部分回用或收集后外售,剩余部分定点堆放由施工方清运;施工期油漆桶收集至现有危废暂存库暂存,然后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羟基乙酸丁酯生产装置产生的投料粉尘、水解反应废气、酯化反应不凝气、丁醇回收不凝气、产品精馏不凝气和丁醇储罐呼吸废气采用碱液吸收预处理后依托广安利尔老厂区现有1#RTO(90000m3/h)焚烧处理后通过40m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吸声、消声、隔声、减振及绿化等综合措施后,控制噪声值在75dB以下,根据影响预测,昼夜间各厂界影响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精馏残渣,废水蒸发除盐工序产生的废盐,原料使用、中间产品和产品包装过程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然后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中间体生产车间进行重点防渗,采取的地下水防治措施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故项目建成投产后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明显影响。 (六)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位于园区内,项目针对各类污染物采取了对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可确保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及防止渗漏发生,可从源头上控制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污染源强,确保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事故废水收集依托厂区已建4000m3事故废水收集池、2500m3的初期雨水池以及雨污切换装置,厂区在最高处设置风向标。本评价结合项目建设内容、安评、设计和国家相应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提出了相应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最大化地降低项目建设和运行带来的环境风险隐患,同时评价提出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修订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措施和修订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水平。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经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同意备案(备案号为:川投资备【2507-511624-04-01-973002】FGQB-01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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