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成文日期 2024-03-27
  • 发布日期 2024-03-27
  • 文号
  • 有效性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4-03-27 15:53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访问量:
【字体: 打印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12年11月21日正式挂牌运行,系市人民政府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

主要负责人:胡万源

职务:党组书记、主任

办公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河堰路170号

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6-2390187

主要职责:受委托依法承担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的实施和服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依法、廉洁、高效”原则,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为交易各方服务,为财政增收节资,推动广安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贯彻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落实中、省、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决策部署。受委托依法承担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及政府采购实施和服务工作。

(二)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咨询和现场管理服务,承担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和管理。

(三)按规定制定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集中化、流程化、标准化。

(四)负责对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各方主体及交易手续进行现场查验,建立从业行为规范制度,开展场内信用信息记录、评价并对外发布。制止和纠正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按职责分工受理异议质疑和处理违规行为。

(五)参与对市直部门(单位)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效益评价、评估工作,为相关行业部门监管提供协助。

(六)对区(市)县公共资源交易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组织相关业务工作的调研和培训。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各科室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区市县分中心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情况。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理念:依法、规范、高效、便民。

团队精神:忠诚团结、干净担当、创新进取、严谨高效。

工作人员从业誓词:忠于国家宪法,捍卫法律尊严,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公平正义,规范权力运行,依法阳光交易,自觉接受监督,竭诚为民服务,为推进广安跨越发展而努力奋斗!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添加收藏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