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川渝高竹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安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印证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调整情况,确需新增、取消或变更决策事项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及时提出书面调整建议并说明理由。市政府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论证,按程序送审后执行。
附件:广安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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