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市局相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巩固省委巡视广安市反馈意见整改成效,着力解决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土地市场环境,根据《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十条措施》《广安市2021年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专项监督整治活动“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规范土地出让行为,不断巩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专项监督整治活动、房地产市场秩序治理整顿、省委巡视广安市反馈意见整改成果,健全土地出让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土地调控政策落实,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工作目标
全面了解和掌握省委巡视广安市反馈意见涉及欠缴出让金事项整改、省委巡视整改以来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以及土地出让金征收的情况,查处并纠正土地审批、土地出让以及出让金征收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土地出让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及腐败问题;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制度规定,严格依法规范土地审批和出让行为,加强土地出让收入征收管理,更好地保护土地资源,推动自然资源规划系统法制建设。
三、工作重点
(一)着力解决违法违规出让土地问题。重点整治:招商引资协议或投资协议与土地出让的相关内容挂钩,量身定制土地出让方案,倒置土地出让决策程序;违法违规设定准入许可、竞买人资质限定等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限制性条件;应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等出让方式供地,实际以划拨方式违法供地的行为。
(二)着力解决拖欠土地出让金问题。重点整治:未“净地”出让,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后,既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出让合同,也不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依法改变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出让金而不缴纳的行为。
(三)着力解决违法使用土地问题。重点整治: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未依法足额支付土地出让金、土地尚未交付或者未获得相关部门审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土地的行为。
(四)着力解决确认程序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未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情况下,违规交付土地、办理规划手续、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或者按缴纳比例分割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等行为;不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开发商违规行为不影响群众办证”原则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证缴分离”等精神执行,影响历史遗留项目办证工作等行为。
(五)着力解决土地出让金征收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以招商引资名义减免或者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奖励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以低于国家规定的用地最低价标准供应有偿使用的土地;以财政扶持、补贴、奖励等方式,对住宅开发项目以及城市(商业)综合体、文化旅游、特色小镇等产业化项目的住宅开发部分,变相减免、返还、缓缴土地出让收入。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4月15日)。本通知下发后,各县(市、区)、园区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要抓紧向本级政府报告,提请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具体要求。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责任单位和人员,对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作出具体安排,广泛深入宣传发动。
(二)自查摸底阶段(4月16日—4月30日)。各县(市、区)、园区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确定的整治重点和要求,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涉及欠缴出让金事项整改情况、省委巡视整改以来已供应的土地,逐宗从供地前的规划设计到供地后的建设管理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全面清理。清理情况分别填报《欠缴土地出让金整改台账》《其他问题土地整改台账》(见附件1、附件2),并在4月底前上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三)分类处置阶段(5月1日—8月31日)。各县(市、区)、园区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要根据前期形成的两个台账,对发现涉及欠缴土地出让金及其他问题的土地,加强与受让人的沟通,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对问题产生的责任进行合理区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同时每月更新并上报情况。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1日—9月30日)。各县(市、区)、园区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要对开展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进行全面总结,向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报送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专项工作整体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情况、建立的长效机制、可复制的典型经验、下一步工作打算及意见建议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争取本级政府的支持,建立必要的协调机制和工作机构,既要按照职能划分各司其职,又要加强协作、相互支持和配合。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共同研究处理;发现重大典型案件,要联合进行查处。
(二)注重工作实效。要突出工作重点,以加强土地利用管理、维护土地市场正常秩序、确保土地出让金及时足额入库为目标,紧紧围绕解决违法违规出让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违法使用土地、确认程序不规范、土地出让金征收不规范五个主要环节开展“回头看”,务求搞清真实情况,确保依法处置到位。
(三)把握时间节点。要注意掌握工作进度,按照规定时点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在每月30日前按时更新并报送附件1、附件2。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将根据各地工作进展,对各县(市、区)、园区“回头看”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对组织领导不得力、清理工作不彻底、整改纠正不到位的地方,实施重点检查,跟踪督促落实。
(四)严肃责任追究。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政策界限,认真负责地组织实施“回头看”工作,防止出现搞形式、走过场和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对“回头看”工作不认真、不按规定整改和纠正问题的,市局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2日
相关附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