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5-06-24
  • 发布日期 2025-08-05
  • 文号 广市农函〔2025〕91号
  • 有效性 有效

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15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5-08-05 15:22 来源: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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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明枝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建议》(第121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范集体三资管理”的回复

全市统一搭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即市农业农村局与市级金融机构签订市级层面战略合作协议,各县(市、区)根据市级合作协议与当地金融机构签订具体合作协议,从上至下共同开发推进平台建设,实现监管平台建设“三统一”(即统一建设主体、一个监管平台、一套管理机制)。目前,通过端口对接技术手段,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已与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系统实现了数据对接,全市监管平台的相关会计数据将自动导入全国平台中广安村集体资金支付全部实行平台在线支付,通过银村直连,线上审批支付一体化等手段,账户资金实现封闭运行,实现“事后监管”为“过程监督”国家投入形成集体资产,以及耕地、园地、林地、建设用地等土地资源进行全面梳理,更新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台账,逐项录入监管平台,实现村集体资产资源有照片、有坐标、有属性的“三有”身份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的管理,制定出台《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的意见》,建立村级拟稿、乡镇预审、民主议定、合同签订、公示公开等程序,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履行,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引领和带动广大农民群众实现共同富裕。

二、关于“发挥资金政策集聚效益”的回复

进一步落实《广安市农村集体经济“消薄扶强”计划实施方案》的金融支持政策,加强产业政策引导,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重点产业和项目方向,引导金融机构将资金投向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的领域,如特色农产品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当地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2023年,中央和省、市、县财政资金投入扶持全市集体经济1.065亿元。2024年,中央和省、市、县财政资金投入扶持全市集体经济1.08亿元。2025年,中央和省、市、县财政资金拟投入扶持全市集体经济1.08亿元。印发《关于建立政银企协作机制助力重大项目建设重点产业发展的通知》,建立信息收集推送、精准对接、融资增信、金融顾问、产金协作等五项机制,推动金融资源向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薄弱领域集聚。按季收集融资需求,及时整理线上线下向金融机构推送,今年已推送2批次180多个融资需求项目(企业)。积极挖掘金融服务潜力,支持金融机构针对广安产业实际,创新开发“农担贷”“人才贷”“晚熟柑橘贷”等特色信贷产品。

三、关于“探索国企联村、社村合作模式”的回复

我们不断探索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经营性财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确保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为解决农村劳动力短缺、技术缺乏等问题,积极探索“国有企业村集体经济村股份合作社农户”等模式,通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提高了机械化水平,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实现了控成本、增产量,带动了服务主体迅速增长,提升了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引领带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2024年,广安市共支持供销系统7个主体,其中华蓥市支持1个服务主体(四川省华蓥恒鑫公司),共计资金50万元;岳池县支持5个服务主体(岳池县大伏供销合作社、岳池县新场供销合作社、岳池县义兴供销合作社、岳池县镇裕镇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广安市岳池县石垭镇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共计资金142.4万元;武胜县支持服务主体1个(武胜县康源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共计资金42.33万元。

再次感谢您对广安现代农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620

(联系人:秦晓旭;联系电话:1734534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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