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平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业经营主体用工难、代价高、隐患大的建议》(第1102号建议)收悉,经商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安监管分局,现答复如下:
一、适宜农业机械装备技术推广情况
近年来,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围绕水稻、玉米、小麦、油菜、大豆等重要农作物,持续在春耕、双抢、三夏等重要农时季节,以现场会、观摩会、田间日活动等方式抓好薄弱环节适宜装备、先进技术的示范推广,积极引导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购置履带式拖拉机、履带式旋耕机、高性能播种栽插机械(含侧深施肥功能)、高效低损收获机、节能环保烘干机械、北斗导航辅助驾驶系统、田间作业监测终端等农机装备,并将加大无人机在植保、施肥、播种、吊运等方面的推广应用力度。从2024年购置补贴数据来看,全市共补贴了各类农业机械3.3万余台(套),其中有1.15万台微耕机、8121台碾米机、7813台饲料(草)粉碎机、2943台小型脱粒机、1442台磨浆机,小型农机设备是我市的主要补贴机具。
二、农业经营主体用工人员保险政策及落实情况
(一)农业经营主体用工人员保险政策情况
广安市辖区内针对三农人员的保险主要有安华保险、人保财险两家公司承包。
安华保险可承保农业雇主责任险,保费10元/亩,不记名投保,累计赔偿限额200万元,承保雇员年龄上限为65周岁,超过65周岁的每增加一岁,免赔额增加10%,以此类推,74周岁及以上按照每人伤亡责任限额的10%赔付。
人保财险可承保农村小额意外险、农业雇主责任险和农村建房建工意外险。其中:农村小额意外险,保障农村居民在生产生活中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死亡、伤残和医疗费用赔偿、疾病身故赔偿,保费100元/人,伤亡责任限额6万元/人,意外伤害医疗2500元/人,疾病身故2500元/人,超过65岁的通过附加超龄条款解决;农业雇主责任险,对保险对象无年龄限制,保费10元/亩的方案,伤亡责任限额为30万元/人,医疗责任限额为3万元/人,保费20元/亩的方案,伤亡责任限额为60万元/人,医疗责任限额为6万元/人;农村建房建工意外险,对于年满60周岁以上的无年龄限制要求,超过65岁的通过附加超龄条款解决,保障农村建房施工人员在从事农房建设过程中导致的人身伤害赔偿,保费3.5元/平方米的方案,医疗伤害医疗限额1万元/人,意外伤亡责任限额10万元/人,保费7元/平方米的方案,医疗伤害医疗限额3万元/人,伤亡责任限额30万元/人。
(二)农业经营主体用工人员保险参保和理赔情况
安华保险、人保财险两家公司2024年共收取相关保险费414.3万元,赔付233.8万元。其中:安华农险的农业雇主责任险目前仅在邻水县的4个乡镇开展了业务,2024年承保6笔、保费共计39991元,未产生理赔。人保财险的农村小额意外险承保253笔、保费79.6万元,已赔付48.9万元;农业雇主责任险承保679笔、保费324.4万元,已赔付184.9万元;农村建房建工意外险承保30笔、保费6.3万元,未产生理赔。
三、医院出具农业经营主体用工人员健康证明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始终严格要求医疗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循医学原则,结合患者实际病情和诊疗规范,据实开具病情证明。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开展农机装备技术推广活动,引进推广适合丘陵山区的各类耕、种、管、收农业机械(设备);将加强农业经营主体用工人员保险产品宣传解释说明,提高经营主体和农户安全意识、参保意识,扩大三农险种覆盖率,并探索地方政府对用工相关保险提供财政政策,引导保险公司针对不同用工特点开发差异化险种,更好满足农村雇佣工人的需要;也将持续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强化责任意识,确保证明内容客观、真实,同时优化证明开具流程,退工健康证明办理便捷、高效。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一如既往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0日
(联系人:罗铁;联系电话:1818832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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