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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3-08-31
  • 发布日期 2023-08-31
  • 文号
  • 有效性 有效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328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8-31 18:19 来源: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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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涵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广安市老旧小区改造及后续治理的建议》(第328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尊重民意科学实施改造项目”的建议

市委高度重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市政府将其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出台《广安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广安府办函〔202096号)、《广安市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条措施》(广安府办发〔202128号),指导各地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建立“十四五”项目储备库,狠抓资金筹措,聚力共建共治,2020年以来全市累计启动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499个、惠及居民10.3万余户,已完工1178个、80599户。在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过程中,针对地理位置相邻、出入不便、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多个老旧小区,引导集中连片编制改造实施方案。鼓励按照“一片区一方案”要求,引导对供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雨污管网、停车设施、物业服务设施等进行优化整合,节约土地资源。鼓励以置换等方式将危险建筑拆除,改造利用闲置储藏室、低效用房等,依法建设消防通道,引导用于建设配套服务设施或改善小区环境。二是在取得小区业主同意并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可整合小区内闲置空地建设停车场、物管用房、业主活动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因改造利用公共空间新建、改建各类设施涉及影响日照间距、占用绿化空间的,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并经业主同意,予以支持。对小区周边零星空闲国有土地,可依法办理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手续,纳入小区改造统一规划和建设,新建部分支持办理不动产登记。三是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保护城市历史文化相融合,通过微改造、微更新,推进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老旧小区改造,尽可能保留历史信息。华蓥市结合现有文旅景点,通过对小区围墙、架空层部分墙体二次创作,用南宋文化、红岩文化、三线文化壁画、走廊串联街区、小区;岳池县以陆游所著《岳池农家》为主题再现宋韵农家文化,注入城镇老旧小区灵魂,为提升城市文化形象添砖加瓦。

二、关于“强化多元参与治理机制”的建议

(一)强化部门联动监管。推动建立联合执法进小区工作机制,以街道(乡镇)为单位,组建由住建、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综合)执法、消防等部门为主要成员的联合执法队,在处理相关问题时快速处理、限期办结,形成执法进小区工作闭环。加强与12345热线、信访、法院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及时掌握信访矛盾突出的小区动向,属地住建部门每季度向相关部门推送重点监管对象清单,高频次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对重点监管对象承揽的物业服务小区开展执法,切实规范企业从业行为。同时,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政府统筹、条块协作、部门齐抓共管的协同推进机制,牵头抓好项目申报、资金协调、业务指导相关工作。

(二)强化改造后期管理维护。实施老旧小区(院落)治理补短提质行动,落实老旧小区(院落)改造提升物业覆盖双同步202312月底前,针对已成立业主自治组织、无物业管理机构的小区,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制定引入物业服务工作3年计划并分步实施。对多个规模较小、距离适当、服务需求相似的住宅小区,在充分尊重业主意愿的基础上,由街道(乡镇)或社区牵头依托网格管理划分物业服务区域,进行“打捆”招标,选聘优质物业服务企业。对部分开放或零散住宅,无法单独管理又不能联合打包的,通过组建或引入国有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公益性物业服务组织、街道(乡镇)社区兜底管理、业主自行管理等形式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可采取以奖代补、项目资金注入等方式加强支持。

(三)加强党组织对小区自治组织的领导。社区党组织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推动小区党组织书记或成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业委会主任或成员,支持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竞选业委会成员,引导党员业主尤其是机关党员业主带头参加业委会选举;推动符合条件的业委会建立党组织,力争到2023年底,新成立的业委会或物管委成员中党员比例不低于50%组织党员、居民有序参与全过程监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小区自治组织及时公开落实情况,推动形成物业服务企业与社区党组织、小区党组织、居委会、小区自治组织“五位一体”的城市基层治理格局。

(四)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建立小区党组织、居委会、小区自治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等参加的议事协商共治机制,搭建物业管理联席会、矛盾纠纷调解会等平台,研究解决物业管理的矛盾纠纷、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居民关注的重大事项。同时,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融入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由属地政府组织街道(乡镇)、社区及相关部门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表、召开院坝会等方式,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鼓励群众站在自身事权的角度,关心小区公共事务,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变要我改我要改,形成政府主导、居民参与的改造路径。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召开院坝会900余次,收集居民意见建议5000余条,采纳合理建议3500余条。

(五)推动社会组织发展。建立物业+社工+小区志愿者服务体系,新培育小区社会组织360个,协同物业开展小区治理。充分发挥五老人员示范作用,积极吸收热心党员、热心人士等,组建政策宣传、卫生监督、文体娱乐、矛盾纠纷调处、治安巡防等“9+X”志愿服务队伍,建立服务需求+服务队伍工作清单,形成老旧小区(院落)志愿服务全覆盖,协调解决各类问题矛盾1500余件。开展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培育壮大正康医院、白大姐调解工作室、賨州姐妹家政服务等30余家社会组织,开设健康义诊、爱心课堂、老龄食堂等58个服务项目,实现服务资源和载体有效链接。

三、关于“提升法治德治智治水平”的建议

(一)强化政策法规宣传。一是扎实开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宣贯活动,今年以来市县两级相继开办住建部门、街道(乡镇)、社区、业委会(物管委)等多层级的专题培训班,培训达800余人次,从实际问题解答、具体工作操作、提升监督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培训,有效提升物业管理各方主体的履职能力。二是明确20235月为《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宣传月,通过物业管理法规进小区、物业管理开放日等活动,设置宣传点位30余个,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接受咨询15000余人次。举办物业管理网上有奖竞答活动,吸引10000余名市民参与,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认知度,引导物业管理各方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物业管理活动。三是联合广安日报社陆续推出主播探物业’”专题栏目25余期,引领业主走进最真实的物业现场,科普物业法律常识,及时解答广大市民特别关注的公共收益、物业服务企业职责以及物业服务费收缴政策等热点问题。

(二)激发德治感召能力。每季度开展“建功新时代·最美热心人”评选活动,精心组织“卫生老旧小区”“文明老旧楼院”“好公婆、好儿媳、好妯娌”等评选,大力挖掘选树模范人物、文明家庭,讲好身边好人好事,持续促进老旧小区文明和谐。

(三)推进智慧物业管理。积极探索物业管理新模式,搭建智慧物业管理平台,以科技赋能助力传统物业服务转型。借助数字工具与运营服务持续为社区提供数字化治理,实现精准监管、智慧管理,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提供智慧服务。试点具备条件的物业企业通过平台向康养、托幼、家政、文化、房产经纪、快递收发等领域延伸,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智慧服务”模式,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您一如既往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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