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1年,民政部、国家发改委编制印发《“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正式将“低保边缘家庭”作为低收入人口组成部分予以明确,并部署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和救助工作。2022年6月,省民政厅等14部门印发了《四川省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健全城乡统筹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我局在开展实地调研、征求部门意见、听取社会公众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广安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细则》。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四川省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广安市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任务清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三、主要内容
全文共6章30条,分为总则、认定条件、认定程序、认定结果运用、监督与法律责任、附则六个部分,全文以低保边缘家庭识别认定为主线,以衔接其他专项救助为重点,为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提供分层次认定对象依据,为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提供采集标准依据,推动我市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
通过与社会救助相关部门联合发文,《细则》出台后,作为共同使用、共同认可的文件,将更加精准识别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丰富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政策体系,有效打通低保边缘家庭申请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帮扶政策措施的渠道,实现对象认定与各类救助帮扶政策有效衔接,有利于进一步兜住兜准兜好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相关附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