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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完善日间手术纳入医保支付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8-21 09:46 来源: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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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82

二、起草过程

201910月,我局与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日间手术医保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广安医保发〔201955号),在广安市人民医院和岳池县人民医院两家医疗机构开展日间手术纳入医保支付的试点工作。202210月,我局向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广安经开区)医保部门及定点医疗机构征求了《关于调整完善日间手术纳入医保支付的通知》的意见建议,并根据反馈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11月,在官网公开征求相关意见建议,挂网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期间,主动学习借鉴其他兄弟市州做法,再次与定点医疗机构沟通协商完善相关内容。20236月,组织市财政、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中心、县医保局及各类医疗机构专家开展了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会议,与会专家一致通过论证,风险评估意见均为低风险相关风险评估报告已报市委政法委备案。同时,局规划财务与法规科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630日,经市医保局2023十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关于开展日间手术医保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比对,此次调整内容主要有五点。一是实施医院范围从2家试点医疗机构扩大至全市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及专科医院。二是日间手术病种扩大至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布的日间手术推荐目录(2022。三是医疗机构开展日间手术方式从申报改为报备。四是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门诊费用从术前1周延长至术前2周。五是住院期间并发症或其他意外情况难以在入院48小时内出院的病人,可退出日间手术管理转普通住院,其日间手术诊疗费用与后续住院费用合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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