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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文种类 通知
  • 发布机构 广安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5-09-28
  • 发布日期 2025-09-28
  • 文号 广市民〔2025〕65号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调整2025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28 16:11 来源:广安市民政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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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关于发布2025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的通知》(川民发202589要求,经政府第8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2025广安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如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826/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20/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074/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806/本标准从202571起执行,城乡低保对象补发金额按照新核定的补助水平增加额及时落实到位。   

广安市民政局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安市政局 广安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广安调查队

202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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