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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6-05-21
  • 发布日期 202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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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22 15:41 来源: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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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经开区、川渝高竹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市级有关部门:

为扎实做好我市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工作,现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学习管理

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2026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各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管理责任,常态化做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统筹管理、数据统计、学情摸排工作,主动收集、回应专业技术人员在继续教育学习中的意见建议,切实提升学习服务质效。

二、规范学习方式

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专题专栏—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继续教育基地栏目,自主选择完成公需科目线上学习。2026年度内申报各级各类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时限以个人职称申报材料首次提交截止时间为准,须提前完成全部学时要求。

三、强化宣传服务

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继续教育政策宣传解读力度,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全覆盖开展政策宣讲,确保政策落地落细、应知尽知。

附件: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pdf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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