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5年3月21日至4月2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7月30日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反馈会后,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原原本本学习反馈意见,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整改工作。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2次推进会,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听取工作汇报并协调解决难点问题,确保整改工作高位推进、高效落实。
(二)精心制定方案,压实整改责任。党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梳理分析,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构建了“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责任单位牵头落实、整改办公室督促检查”的闭环责任体系。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首责、负总责,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有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
(三)坚持标本兼治,务求整改实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聚焦具体问题,集中解决巡察指出的突出问题;又深刻剖析问题背后的根源,着力完善长效机制,修订、新建规章制度14个,着力从源头上堵塞漏洞、补齐短板,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不够深入问题。
反馈问题1: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不够深入,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不全面,学用结合不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以学促思强自觉。2025年7月以来,召开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7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4次,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生态文明文选》第一卷、《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等内容。二是学以致用见实效。2025年7月以来,党组会议研究污染防治攻坚、中省环保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60余项,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聚焦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
反馈问题2:推动美丽广安建设有差距,美丽广安建设战略规划、行动方案出台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开展学习。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美丽四川建设战略规划纲要》,深入研究《纲要》要义,认真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举措,增强了美丽广安建设的主动自觉。二是编制规划方案。印发《美丽广安建设规划(2023—2035年)》《美丽广安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各地各部门按照规划方案有序推进,全面实施规划各项任务,推动美丽广安建设落地落实。
反馈问题3:落实同城融圈战略缺深度,跨界污染治理和联防联控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题研究。认真落实共管协议内容,对照《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合作协议》,研究制定《渝广生态环境重要合作事项清单》,细化分解协作事项。二是加强沟通协作。配合重庆市长寿区编制《大洪湖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协同重庆毗邻区县开展联合巡河、联合执法、应急监测演练,定期对实验室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反馈问题4:优化营商环境需持续用力,服务重点项目有短板,开展环境现场检查统筹安排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环评服务保障。强化“三个主动”优化环评服务方式,建立环评保障重点项目清单,专人全程跟进项目环评,通过环评服务提示函重点督办、开辟绿色通道急速审批等措施,持续提升环评审批质效。二是创新执法监管模式。执行年度执法计划报备制度,依托“双随机、一公开”开展现场检查。动态调整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守法记录好、风险低的企业减少乃至免于现场检查。依托智慧执法平台,整合在线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走航雷达等科技手段,持续扩大非现场监管覆盖面,已实现127家重点监管单位在线监控全覆盖,做到守法企业“无事不扰”、违法问题精准溯源打击。
反馈问题5: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欠力度,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学习研究。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四川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中省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EOD)政策文件,领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点和关键。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邀请市财政局业务骨干围绕EOD项目编报等内容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引导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申报EOD项目。
(三)聚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反馈问题6:市环境委员会办公室监督指导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办法不多,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措施不够有力,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成效欠佳。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推进责任制落地落实。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认真领悟要求和落实责任。二是加强过程管理确保目标全面完成。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考核月调度工作制,适时进行提醒、函询,定期赴生态环境厅汇报工作,及时查漏补缺,提升工作质效。
反馈问题7:大气污染防治不够有力,精准、科学管控有欠缺,应急管控不到位,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秸秆管控。全面推广秸秆管控“离田离土、找到归宿”综合利用的路径,建设秸秆综合利用中心,提高秸秆收集处置率,露天焚烧大幅减少。二是规范腌腊制品熏制。谋划冬季腌腊制品熏制工作,优化腊肉集中熏制点布局与服务,设置135个腊肉环保熏制点、布置251台环保熏制设备,实行预约和错峰熏制服务,极大减少油烟污染。三是严控烟花爆竹。出台《广安市2025—2026年冬春季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行动方案》,划定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联合相关单位成立巡查组,对各地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开展专项督查,2026年除夕、初一、元宵,市县两级未出现1小时重度污染,市县两级均未出现污染天。四是压实企业责任。全面启动并加速推进蓝天保卫战赋能行动项目,聚焦水泥、玻璃、化工、砖瓦四大重点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或深度治理工程,明确企业减排量及时限;98家重点涉气企业开展错峰减排,落实重污染响应要求。
反馈问题8:水体污染防治成效不佳,监督指导力度不够,重点流域河流断面水质波动较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监测预警,压实属地责任。落实专人值守水质监管平台,及时通报有关责任单位,2025年累计发送水环境问题整治提示督办函件11份,发送微信、短信提示信息200余次;召开部门会商会议、水环境形势分析会议,会同属地政府共商水环境治理工作安排,压实治理责任。二是强化部门协同治理,改善流域水质。协同推进长滩寺河系统治理,牵头编制《广安市长滩寺河流域系统治理方案》,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巡河,推动重点水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三是强化流域系统治理,提升监管能力。多次现场督导大洪河流域系统治理方案编制及重点乡镇交界断面水质微站安装,已按期完成。四是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完成整改销号。完成3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并上报省厅销号。
反馈问题9:土壤污染防治存在短板,推进固废安全处置利用不够有力,规范管理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建成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建成10万吨/年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对垃圾焚烧飞灰进行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实现“零填埋”。二是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广安市危险废物全过程物联网建设工作的通知》,87家单位完成物联网建设,利用物联网智能化监管手段,实现实时、动态、预警的全过程可追溯的非现场监管。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138家危废产生和经营单位开展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抽查合格率100%。三是联合发力打击违法行为。发布有奖举报公告,公开征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问题线索;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工作有序实施;印发《广安市2025—2027年长江经济带“清废行动”实施方案》,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违法犯罪行为,2025年,排查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线索5件,立案查处1件,办理危废行政处罚案件1件、危废涉刑案件1件,相关案件已按程序移送公安机关。
反馈问题10:农村污染防治力度不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力,指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分类核实处置。制定《广安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反馈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倒排工期、落实责任和具体措施,关停企业6家、拆除设备20余台、撤销水源保护区3个、重新勘界定标确定边界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开展专项排查。组织各县(市、区)每月对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对自查发现的7个环境问题,采取“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的方式进行整改,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强化日常监管。采取定期巡查、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常态化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陆域和水域巡查,完善巡查记录,及时制止垂钓、游泳等行为。四是抓实问题整改。印发《华蓥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巡查制度》,建立巡查台账;对华蓥市辖区内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排查不正常运行设施8处,制定“一站一策”,实施分类整改,已全部完成整改。
(四)聚焦提升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有差距问题。
反馈问题11:环境执法能力存在短板。通过“双随机”执法发现问题线索较少,部分行政处罚案件质量偏低,执法监督存在盲区,未实现污染源监管全覆盖。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案卷质量。开展案卷质量提升专项培训,通报2023—2025年案卷评查结果,深入剖析案卷问题。每月开展案卷在线评查,对岳池局开展专案稽查,及时反馈问题,截至2025年12月底,共评查案卷50份,累计评查126次。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重型货车专项整治、在线监测、砖瓦行业监管、机动车排放检验等专题培训。同步加强执法装备实操培训,重点覆盖无人机、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管道机器人等新式装备,15名执法人员取得CAAC无人机驾驶员执照,其中4人考取超视距机长执照,显著提升装备使用效能。三是提升工作质效。坚持以“双随机”检查为主的现场检查,2025年以来,全市共完成执法检查任务958个,发现环境问题82个。四是开展信息排查。开展全市重点监管对象信息排查,充分利用排污许可、环评验收、信访投诉等数据库,核实并完善监管对象基本信息和企业相关附件,已全部完成755家企业信息排查。
反馈问题12:现代化监测体系不健全,多数县级监测站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监测能力。开展县级监测站能力调研,“一站一策”进行具体分析,找准县级监测站问题症结,出台“一站一策”指导意见,指导帮扶提升监测能力。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县级监测人员能力培训,先后2次举行2025年度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及监测技术培训会,着力提升监测业务水平。三是加强运维管理。完善和出台自动站保障制度,加强日常质控管理,从严落实巡查、运维保障等规章制度。公开采购确定仪器维修年度供应商,确保自动站出现问题时能够第一时间处置,保障自动站的传输率、有效率。
反馈问题13:应急能力建设有待提升,应急队伍力量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围绕环境应急处置、应急监测和事故调查处置等方面,开展全市生态环境应急工作专项培训,提升应急应对和处置能力。二是健全专家智库。会同相关园区、部门,联合推选15名专家充实环境应急专家智库,为全市开展环境应急会商、处理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环境隐患排查等工作提供专家“智库”支撑。
(五)聚焦系统内体制机制不够顺畅问题。
反馈问题14:推动机构改革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县级环境监测机构改革。印发了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编制文件和岗位设置方案,开展岗位聘任工作,县级环境监测机构改革全面完成。二是推进环境执法机构改革。将广安区、前锋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调整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内设机构,增设广安经开区执法大队,人员上划工作已完成。
反馈问题15:干部队伍建设乏力,市县两级干部上下交流渠道不畅,横向交流任职较少。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有为才有位”的鲜明导向,突出实践实干实绩标准,大力选拔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2025年全系统完成干部提拔晋升7名,成功完成县局主要领导交流1名、新提拔配备其他班子成员2名,完成班子成员转任4名,重用干部1名,消化总工程师、机关党委书记职务干部4名。二是畅通干部交流渠道。激活队伍建设“一池活水”,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综合能力素质,系统内已实现县级到市级干部交流2名、系统外干部交流7名、干部遴选2名、系统内干部横向交流11名,干部队伍结构得到优化。
反馈问题16:监督责任难以有效落实,监督力量严重不足,监督触角难以实现全覆盖。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广安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建“三级八岗”责任清单》,压紧压实党组、机关党委(纪委)、各党支部责任,有效推动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机关纪委以及纪检委员的监督职责落地生根,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监督工作格局。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二是全面对照检视。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暨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围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政治建设、关键权力监管、廉政风险防控、选人用人、制度执行、政商关系、“亲清”边界等6个方面开展检视剖析,深入查摆差距不足。三是强化日常管控。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利用短信、微信等发送节假日廉政提醒短信1000余人次。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全面梳理干部职工经商办企情况,更新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廉政信息档案,聚焦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梳理107个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291条。延伸监督触角,加强对“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的监督,2025年8月以来,对污染防治攻坚、项目资金、选人用人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10余次。
(六)聚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问题。
反馈问题17:精文减会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大力精简文件。积极倡导“短实新”文风,从严控制文件篇幅,明确政策性文件与综合性报告原则上不超过规定字数。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局发文数量同比下降37.73%。二是严格控制会议。全面推行“合并套开、长会短开、视频召开”模式,严格管控参会范围与会议时长,除重大紧急事项外,不再召开大规模线下会议。截至2025年12月底,会议召开数量同比下降18.8%。
反馈问题18:持续纠治“四风”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学习入脑入心,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制定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系统警示教育工作的通知》,扎实开展生态环境系统警示教育。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会,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筑牢底线思维。三是开展排查整治。围绕整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领取专家费评审费、培训和会议期间违规聚餐、以接待之名搞公款吃喝、“快递送礼”、以调研考察和党建活动名义公款旅游等问题,全覆盖排查“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四是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监管,在重要节假日前夕,累计发送廉政提醒信息1000余人次。紧盯重点岗位、重点人群、关键环节,排查廉政风险点107个,完善防控措施291条。加强对“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的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反馈问题19:厉行勤俭节约有差距,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明工作要求。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财务行为8条》,督促干部职工严格落实相关规定。二是完善工作制度。组织修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对车辆安排、油耗、维修、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安全管理、附则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三是严控差旅支出。严格执行“非必要不出差”,市内调研优先线上开展;确需出差按“一事一审批”事前报备,严控出差人数、天数,精准压缩差旅支出。四是深化培训赋能。以“规范预算执行”为核心开展专题培训,重点围绕财经纪律、经费审批流程及“过紧日子”政策要求开展学习,确保人人懂规范、会管控。
(七)聚焦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问题不够到位问题。
反馈问题20:对民生问题重堵轻疏,治理秸秆焚烧、熏制腊肉等问题工作方法简单,宣传引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大力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全面推广秸秆管控“离田离土、找到归宿”八字诀,努力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效率。2025年,岳池县建成3个秸秆综合利用中心、3个收储中心;前锋区工业园区生物质供热项目基本完成;用好蓝天赋能行动专项资金,在主城区及周边44个重点乡镇(街道)推进“1+N”秸秆收储体系建设,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二是优化腊肉集中熏制点布局与服务。积极优化腊肉熏制点位,结合实际情况,增设腊肉熏制点位和熏制设备。在全市设置135个腊肉环保熏制点、布置251台环保熏制设备,较2024年增加80个熏制点、129台熏制设备,实行预约和错峰熏制服务,提升了环保熏制便民服务水平。
反馈问题21:化解信访问题不够及时有效,环境信访积案化解力度不足,缺乏有效手段。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群众信访。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立环保投诉专线“接、转、办”快速处理机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环境问题。大力实施《广安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的积极性。二是推进问题整改。设立“环保曝光台”,及时曝光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对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问题实行双月调度、半年通报,对整改滞后的中省督察问题印发提醒督办函,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完成率98.51%。开展督察问题“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问题重新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方案整改到位。三是强化宣传引导。持续做好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在“广安生态”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日均发布环境质量、问题整改等信息,2025年度累计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结合六五环境日等主题节点,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基层,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增强公众知晓度与满意度。
(八)聚焦中省环保资金项目实施不规范问题。
反馈问题22:资金使用效率较低。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项目管理办法。制定实施《加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对项目各环节进行全流程规范管理。二是建立项目定期通报机制。印发《加快中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执行进度的提示函》《关于2021—2024年度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截至2025年7月资金使用情况的通报》,对专项资金执行率、资金使用、项目执行、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三是开展项目资金专项治理。印发《关于交办〈2025年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发现中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问题整改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广安市生态环境系统资金项目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晰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开展项目资金专项治理,自查发现3个方面、6类11个问题。截至目前,推动解决问题9个,有效解决资金分配不及时、使用中省资金支持库外项目、监管脱节、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项目推进缓慢、资金绩效目标偏离较大等问题。四是健全项目资金调度机制。坚持中省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月调度制度,联合市财政局对各县(市、区)开展督导,实时掌握项目入库储备、资金下达、项目实施进展和资金执行进度,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控,督促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反馈问题23:项目管理机制缺失。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规定,明确项目编制、入库、设计、招采、建设、验收等环节具体要求,实行项目全流程规范管理。组织专家对中省专项资金工程类项目建设方案开展专项审查,及时反馈审查意见,提升项目建设质效。
反馈问题24: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加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明确项目编报、入库、设计、建设、验收等各环节要求,进行全流程规范管理。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召开专题培训会议,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内容,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投标行为。三是加强问题整改。组织人员开展调查核实,对审核把关不严、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4名人员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召开专题会议予以通报批评。2025年下半年以来,现场查看全市“千村示范工程”项目,对个别已建、在建项目存在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反馈问题25:日常监督较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监管机制。制定《加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明确招标投标、项目结算、资金支付等环节监督主体和监督措施,压实生态环境、财政部门及项目单位监管责任。二是加强问题整改。针对巡察反馈项目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组织人员现场查看情况,约谈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修补、加固等措施进行彻底整改,确保工程质量与设计一致,督促整改到位。三是提升监管质效。对全市在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加强监督指导,邀请专家对77个行政村治理方案进行集中评审;实行项目月调度通报制度,根据月调度情况开展现场检查指导,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按期完成。
(九)聚焦政府采购管理薄弱问题。
反馈问题26:决策程序有缺失,党组会研究项目采购程序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决策机制。印发《关于修订〈党组工作规则〉附件的通知》,修订完善党组会议研究的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及预算安排等事项,明确大额支付须上党组会审议具体金额,规范集体决策程序。二是规范流程管控。修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科室(直属单位)专人负责政府采购,党组会议议题载明采购方式、组织形式、代理机构等内容。
反馈问题27:采购过程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采购流程。修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单位内控形式采购的范围、程序、方式,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二是加强培训教育。开展采购业务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提升了干部职工理解与执行能力。三是抓实问题整改。围绕反馈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核查,查明事实原因,分管领导对项目承办科室负责人、经办人及项目验收人员等9名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批评教育,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反馈问题28:项目验收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验收管理。修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项目验收流程,加强验收环节管理。二是深化业务培训。围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干部职工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意识和实操管控能力,提高项目验收水平。
(十)聚焦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反馈问题29: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管理制度。编制并印发《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职能分工、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基础管理、绩效管理、资产报告及监督检查等内容,持续提升资产管理规范化水平。二是落实管理责任。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广安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研究部署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明确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落实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并对名下资产进行签字确认。目前,全局各科室及直属单位已明确专(兼)职资产管理员15名。三是全面清查盘点。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国有资产开展系统清查,逐项完善资产品牌、规格型号、使用人员、存放地点及资产原值等台账信息,对未登记完善的资产及时补录,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目前已划转531项资产至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规范登记资产2817项。
反馈问题30:会计核算不规范,机关经费中直接列支工会经费。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开展机关工会经费收支独立核算;按要求将工会经费转入工会专用账户统一核算。二是加强人员培训。派员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工会业务培训;组织机关工会主席、机关工会账务核算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升会计核算业务水平。
反馈问题31:未严格履行个人所得税申报和扣缴义务。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培训。组织业务经办人员系统学习个人所得税法及扣缴申报相关规定,邀请专业人员开展个人税务业务培训,熟悉掌握专家咨询费等劳务报酬类所得的申报范围、时限及操作流程,提升工作能力。二是统一代扣代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建立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台账,确保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全流程合法合规。
反馈问题32:发放临聘人员福利费依据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编外人员使用。经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会商审定,核定编外辅助性岗位7名,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二是依法保障福利待遇。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明确编外人员福利待遇项目及发放标准,保障编外人员合法权益。
(十一)聚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虚化弱化现象问题。
反馈问题33: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完善《中共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党组书记、班子成员职能职责。二是强化日常管控。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各县(市、区)局党组、班子成员履职工作汇报,将抓好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内容。
反馈问题34:班子建设有差距,班子成员分工长期未调整,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班子分工配置。立足领导班子配置实际,印发《关于领导班子分工和调研员工作安排的通知》,调整领导班子及调研员工作分工,解决自2020年9月以来班子分工长期未调整、部分成员分管同一领域重点工作过久问题。二是健全完善党组决策机制。制定印发《关于修订〈党组工作规则〉附件的通知》,规范人事议题事前酝酿、审议、表决等流程,民主集中制得到坚持和完善。
反馈问题35:系统治理欠缺力度,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不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制定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系统警示教育工作的通知》,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警示教育,召开专题会、集体约谈会等深入剖析生态环境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二是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紧盯重点岗位、重点人群、关键环节,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印发《广安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表》,排查廉政风险点107个,完善防控措施291条。三是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纪检监督作用,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加强项目资金、政府采购招标、环评审批、环境执法监管监督,严肃查处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违纪违法行为。
(十二)聚焦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反馈问题36:重业务轻党建倾向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夯实党建责任。党组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广安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广安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建“三级八岗”责任清单》《广安市生态环境系统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办法》《机关党建工作融合清单》等,压实各级党组织责任。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组织开展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动党建责任层层落实。二是提升党建效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特别是深入学习领会其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通过召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方式,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深入查摆在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制度机制、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差距与不足,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强化党建引领,将党建工作纳入2026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党建工作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切实扭转“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
反馈问题37: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暨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市委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工作要求,会前制定印发会议方案,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发言材料,扎实开展会前学习,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红脸出汗、互帮互助、互相提高。二是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2025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工作要求,领导干部围绕五个方面全面查摆问题、撰写发言材料、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和批评与自我批评。
反馈问题38: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夯实组织建设。选优配强党支部领导班子,2个党支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从严从实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巡察反馈问题以来,机关党委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3次,列席各党支部党员大会3次,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二是规范组织生活。各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推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巡察反馈问题以来,3个党支部共召开支委会32次、主题党日活动24次、党员大会23次。
(十三)聚焦意识形态、保密工作有差距问题。
反馈问题39: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理论学习质量不高,未建立信息发布制度、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印发《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清单》,明确职能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听取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加强理论学习。扎实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次学习安排2名以上中心组成员发言。巡察反馈以来,中心组学习4次,研讨交流4次,收到调研报告7篇,心得体会10余篇。三是强化舆论管控。建立健全《广安市生态环境系统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广安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明确新闻发言人,各科室、直属单位信息报送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2025年以来,办理各类舆情90余条。
反馈问题40: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保密责任机制。将保密工作责任制纳入局领导班子分工和日常监督,专项经费全额保障保密文件订阅、涉密设备设施维护等支出。二是规范涉密文件管理。优化涉密收发文流程,在发文稿纸中增加定密依据及审批栏目;完成62台计算机保密检查,未发现非涉密设备处理涉密信息情况。三是强化保密教育培训。组织全员系统学习保密法律法规,30名干部职工通过考试并获得国家保密局《保密教育培训证书》;开展警示教育,集中观看保密案件警示片,切实增强保密意识和防范能力。
(十四)聚焦巡察、审计、财政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反馈问题41:审计反馈的资产管理台账登记不完整、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盘点资产。印发实施《关于印发〈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通知》,对国有资产开展系统清查,采取“以账查物、以物对账”双向核对方式,逐项清点、拍照存档并登记造册,已完善资产管理台账相关信息和资产标签信息化管理。二是抓实问题整改。对巡察、审计等反馈的未整改问题逐项登记,明确公车超编、资产台账、违规借用不完善等具体事项,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形成动态管理清单。三是规范公车管理。已退还借用公务用车,落实了原经批准购买的2辆医废车辆的编制问题;严格执行“一任务一审批、一审批一使用”规定,通过临时租车、分时租赁等形式保障公务出行;修订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对租车、加油、维修保养等内容作出细化规定,优化车辆安排、油耗管理、维修监管、社会化保障及安全管理等内容,推动公务出行规范高效,持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反馈问题42:巡察成果运用不够,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不够。对上一轮巡察反馈项目资金问题,未建立全程会商推进机制。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固长效。全面梳理巡察反馈问题,先后2次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每个月调度1次工作进度,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制度14个,有效提升巡察整改质效。二是项目管理建体系。制定实施《加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积极构建项目编报一项目设计一项目建设一项目验收一资金监管全链条管理体系,对项目的编报、入库、设计、招采、建设、验收、绩效评价以及资金监管等环节进行全流程规范管理。会同市级财政部门对各地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检查评估,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改进管理、资金安排重要依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常抓不懈,巩固整改成效。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长期坚持的任务,持续跟踪、久久为功,确保整改彻底、改出新风、改出新貌。
(二)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制度机制。着力推动“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制度根源,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持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真正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三)坚持融合互促,推动事业发展。将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以整改促落实、以整改促发展,切实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广安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效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5月21日至6月20日。联系电话:0826-2321655(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三段68号党建办,邮编:638000;电子邮箱4543945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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