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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川渝高竹新区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26-04-28
  • 发布日期 2026-04-29
  • 文号
  • 有效性

四川广安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生态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29 11:41 来源:川渝高竹新区管理委员会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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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四川高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四川广安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生态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四川广安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生态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四川广安川渝合作高滩园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30000m3/d,处理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本次进行一期工程建设,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构筑物土建按30000m3/d建设,构筑物设施设备按10000m3/d能力安装,并按10000m3/d处理能力投入运行,同时配套建设污水外排干管,尾水排放标准为一级A标,受纳水体为御临河。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可能受到本项目实施影响的所有公众。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NTJZQVPuLkY0CB9WLkV1iA 提取码: k73k)。

公众可以通过信件、邮件、电话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至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公民在进行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经常居住住址等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公众参与过程中提供准确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联系方式及地址等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五、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四川高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老师

   地 址:川渝高竹新区管委会

   电 话:13896964630

(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冉家坝扬子江商务中心7楼

   电 话:023-67826599

川渝高竹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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