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驾培处通知,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超过从业资格证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将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和服务有事项的通知》(交办运〔2015〕91号)“(二)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因超过有效期180日而被注销的,在原证件超过有效期内2年内(含2年),可在完成24学时的继续教育后,申请参加相应类别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规定的理论科目考试”等内容不再执行。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从2024年12月15日起停止组织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恢复考试(以下简称恢复考试)。
为方便超期未换证的从业人员通过恢复考试重新取得从业资格证,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12月11日组织最后一次恢复考试。请符合参考条件的从业人员,于2024年12月10日12:00前到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办证大厅登记相关信息并缴纳考试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信息并缴纳考试费用的,将无法参加恢复考试。
如有疑问,请致电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办证大厅(0826-2349761)咨询。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办证大厅地址:广安市经开区枣山园区站前大道西段2号2楼(即广安市客运枢纽站2楼)。
特此公告
广安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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