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4日10时30分许,在G65包茂高速达渝段达州往重庆方向1492Km+600m处(邻水县境内),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13人受伤、13辆车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约454.9万元。事故发生后,广安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了G65包茂高速达渝段“7·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开展了事故调查,形成了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汲取事故教训,督促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安委〔2021〕11号)要求,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成立了G65包茂高速达渝段“7·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依法对事故责任追究、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评估。
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1日,评估工作组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各类档案和文件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事故责任单位及人员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存在问题和措施建议。经评估,评估工作组认为,对事故责任单位及人员责任均追究到位,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已基本落实到位。事故责任单位、有关地区和部门均能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和落实事故隐患防范措施,起到了应有的警示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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