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失效)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 2024-06-17 11:34
  • 来源:前锋区人民政府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4年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攻坚之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依法行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重点,务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一、强化法治思维,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意识。聚焦解决个别单位学法述法考法流于形式、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等问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学法质效。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系统学习宪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区政府领导班子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举办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扎实开展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线上学法考法,参考率不低于95%;严格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复议意见书”,按期办复率达100%;组织开展区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行政复议听证活动,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二、优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聚焦解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多次跑等问题,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攻坚行动,对重点事项清单逐项制定工作方案,打造个人、企业、项目三类全生命周期集成化服务;开展惠企政策直达快享行动,打造企业服务专区,设立惠企政策专窗,畅通诉求解决渠道,推动惠企政应享尽享。加快推动镇(街道)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对标建设,实体化运行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加大清欠支付力度。(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紧盯重点环节,依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聚焦解决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规范性文件清理不及时、政务失信等问题,及时清理废除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制度文件;全面清理政策文件涉及企业不平等、不合理罚款规定,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实施外来投资企业合法权益保障专项行动,开展外来企业大走访,加强外来企业投诉处理。持续深化重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制度,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四、坚持问题导向,提升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质量。聚焦解决制度建设针对性、指导性、有效性、协调性不强的问题,主动回应各领域法治需求,针对性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制度必要性、合法性、可行性论证,全面落实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等要求,更加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切实优化制度供给;全面清理政府及部门文件,及时公示清理结果。(区政府办、区司法局等相关部门)

    五、严格制度执行,全面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聚焦解决个别部门行政决策程序落实不到位、公众参与决策不充分、部门法制审核不规范等问题,持续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示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安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试行)》等规定,灵活运用听证、论证、座谈、问卷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及时研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全面推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民生保障、营商环境、政府投资、改革事项、财税金融、公共安全8个领域合法性审查标准,切实提高决策审查工作质效。(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区发改局、区教科体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规局、区住建局、区医保局等相关部门)

    六、深化执法监督,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聚焦解决个别执法人员执法不规范、行政处罚畸轻畸重、涉企执法检查频次过多等问题,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大力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严格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全面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深入实施“一体化执法检查”,实质性减少涉企检查频次;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区、镇(街道)全覆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用好“码上监督”、驻企执法观测点、执法数据统计分析等平台机制,拓宽监督线索渠道,着力强化对涉企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的监督,持续开展趋利性执法专项整治,切实优化投资兴业环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区司法局、区自规局、前锋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电旅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全面贯彻新法,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聚焦解决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不完善、个别案件办理不规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不力等问题,全面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做好相关配套制度的立改废工作,持续推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通报机制,探索建立风险提示和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法线索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调解机制,组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家库,推动府院检协同化解行政争议;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参加听证率均达100%;持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区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八、突出重点领域,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聚焦解决个别部门政务透明度不够、依申请公开办理不规范等问题,切实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第一时间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多角度、全方位加强政策解读;加快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载体数字化建设。在政府网站设置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实现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在政府网站集中展示、统一查询;创新推进网络问政,持续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区政府办、区司法局等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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