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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76138620/2025-041766
-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 公文种类无
- 发布机构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07-30
- 发布日期2025-07-30
- 文号前府办发〔2025〕13号
- 有效性有效
- 来源:区政府办
- 发布时间:202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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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
现将《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30日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5年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收官之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力推动《广安市前锋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任务全面落实,为奋力谱写前锋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聚力惠企利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一)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办理服务改革,打造本地特色“一件事”落地可办。及时调整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依托四川政务服务网按“一单一图一表”要求规范实施行政许可,配合上级做好所属行业领域自建业务系统对接优化工作。〔区政府办、区行政审批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镇(街道)、园区落实,不再列出〕
(二)完善惠企服务机制。严格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川省营商环境评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若干措施。建立惠企政策动态管理机制,定期收集更新惠企政策事项清单,完善政策事项联审、申兑督办等工作流程,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非禁即入”原则,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实施全覆盖审查。(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事项专项清理,明确检查主体、频次及标准,全面推行“亮码入企”,推广应用“天府入企码”。加强涉企检查计划备案管理,探索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推行“白名单”等差异化监管模式。组织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重点领域专项监督,持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入实施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门槛、拖欠企业账款、侵害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涉企违规收费罚款、涉企执法检查“五个专项治理”,以“零容忍”态度整治涉企执法乱象,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自规局、区住建局、前锋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文广电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等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畅通涉企复议通道。深入实施行政复议服务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健全容缺受理、快速办理、案件回访机制,规范设置涉企行政复议服务点,确保高效运行。强化行政复议对涉企行政行为的监督功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涉企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区司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把审核关口,规范行政决策程序
(五)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发布《广安市前锋区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2025年版)》,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健全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制度,强化前置审查机制,完善备案审查程序,落实“三有”工作要求,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提升文件监督管理效能,确保制度建设源头规范。(区司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严守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并公开发布《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落实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机制,做好制发文件与为基层减负效果一致性评估工作。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加强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区司法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严格执行《重点领域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地方标准》《四川省重点领域合法性审查要点指南》《广安市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办法》等规定,推动各部门履行合法性审查初审职责,加强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指导、培训,从严从实开展备案审查。(区司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整合资源力量,推进行政争议化解
(八)完善争议化解机制。深化“3+N”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机制应用,构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检察衔接联动工作格局。开展“以案促治”专项活动,推动行政机关建立完善自查自纠制度,积极推动广安市前锋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办公室实体化运行,高效化解行政争议。着力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为规范高效化解行政争议提供坚实人才支撑。(区司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发挥复议主渠道作用。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创新工作机制,推行听取意见程序、实施繁简分流机制、完善调解和解制度、建立先行化解规范等。健全完善行政复议情况通报、问题约谈、风险提示、移送违法线索、信访衔接、类案指导解析等机制。坚持“办理一案、规范一片”,倒逼各行政执法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场所规范化建设。(区司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升级法治服务,深化基层社会治理
(十)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八五”普法终期评估,开展“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举办全民普法40周年系列活动,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开展形式多样、主题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区司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完善“调解+公证”和“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机制,指导、鼓励成立商事调解中心并积极开展商事纠纷化解工作。加强调解能力建设,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健全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企专项行动,积极引导企业申请发明专利,帮促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组织企业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强企项目和强企创建工程。深化信访法治化建设,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开展“制胜”行动,推进“深耕善治”基层治理工程。(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紧盯重点环节,注重权力监督制约
(十二)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完善公开制度体系,编制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清单,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推进政府网站智能化升级,优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开展“依申请公开质效提升年”活动和“政策解读提升年”行动。用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优化政民互动与公众参与。(区政府办、区信访局等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构建全方位行政权力监督体系。依法运用变更、撤销、确认违法、确认无效等纠错措施,加大对重点领域的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力度。加强对重大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监督,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制度。加大行政复议决定、生效行政判决和行政复议建议书、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执行监督力度。严格落实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制度,将审计监督贯穿重大项目建设全过程,“把脉问诊”重大项目建设质量、助推重大建设项目“加速快跑”。(区司法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等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狠抓法治提能,强化法治建设保障
(十四)增强法治思维。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常态化开展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集中学法不少于6次,政府领导班子举办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运用法治方式规范行政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的能力,分类推进“关键少数”的法治培训,推动领导干部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自觉将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区政府办、区司法局等区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提升法治能力。深化各行业领域依法行政建设,常态化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同堂培训、错案讲评等活动,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区司法局等区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全面评估总结。开展《广安市前锋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实施情况终期评估,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科学、系统谋划新一轮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区司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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