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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6-04-29 09:46
  • 来源:区自然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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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前锋区地质灾害防治实际情况,区自然资源规划局会同区级相关部门起草了《前锋区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送审稿)》。

二、起草过程

自然资源规划局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组建工作专班,结合前锋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修订完善方案初稿。随后征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级相关部门意见,对意见进行研究分析和充分吸纳,最终形成《前锋区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送审稿)》。

三、《前锋区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主要内容

(一)我区地质灾害现状与特征

截至2026420日,前锋区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3处,按地质灾害类型划分:滑坡7处,崩塌4处,地面塌陷12处;按行政区域划分:大佛寺街道1处,龙塘街道3处,观阁镇1处,代市镇3处,桂兴镇7处,龙滩镇8处;上述地质灾害隐患点共威胁3221843人,威胁财产19085万元。

前锋区地质灾害主要发育类型为崩塌、滑坡、地面塌陷,规模多以小型为主。地形地貌及土体结构是地质灾害形成的内在因素,人类工程活动和降水则是主要外在诱因,其中强降水是诱发地质灾害最直接的因素属典型的暴雨型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我区地质灾害主要分布于沿华蓥山的大佛寺街道、龙塘街道、桂兴镇、龙滩镇、广兴镇及丘陵区的观塘镇、观阁镇,具有较明显的垂直分带性,在较陡的斜坡上部常易发生崩塌,结构松散的崩积物、残坡积物则堆积在斜坡较缓的中下部,在降水作用下易形成滑坡,具有典型的“上崩下滑”分布特征;同时,桂兴镇、龙滩镇受地下采掘活动影响的区域,地表分布着较大面积的塌陷区,其形成具有典型的人类活动特征。。从时间规律看,地质灾害的易发、高发期与汛期基本同步,且具有一定的周期性。

(二)2026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预计2026年总降水量为1000毫米左右,较常年均值略偏少,但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可能出现旱涝交替。地质灾害发生趋势基本接近常年水平,灾害主要集中在5—10月的汛期影响期。当降水量达到一定强度时,可能诱发滑坡和崩塌;若发育在谷地和地下采矿影响区,在降雨、采矿、加载、振动等作用下可能发生地面塌陷。

(三)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1. 重点防范期

前锋区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雨量充沛,干湿季分明,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降雨集中的5—10月。

2. 重要防范点位

代市镇茧庄村2组新建路小区后山崩塌等13处规模较大、威胁群众在3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2026年区级重点监管范围。

3. 重点防范对象

傍山切坡修建的工厂、设施或居民点,有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的场镇、学校、医院、旅游景区及西渝高铁、龙滩水库、四方山康养基地等在建工程项目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铁路、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及沿山斜坡居民聚居区属重点防范对象。

(四)防治措施

1. 深化全域排查整治。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和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常态化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实行排查登记整治销号闭环管理,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

2. 完善预警监测机制。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需完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机制,综合运用村村通应急广播、地灾智防APP、短信、工作群组等方式,将预警信息第一时间传达到基层防灾责任人、监测员和受威胁群众。

3. 强化源头风险防范。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应加强巡排查在地灾易发区进行工程活动,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禁止在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切坡建房、挖山取土、挖坡筑塘。

4. 刚性执行预防避让。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应明确相应的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专职监测员,出现临灾征兆时,应立即组织受威胁群众按预定路线撤离并妥善安置。严格执行三避让(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危险隐患点强降雨时紧急撤离、接到暴雨蓝色及以上预警立即组织高风险区群众紧急撤离、险情不能准确研判时紧急撤离)规定,落实应转尽转、应转早转要求。

5. 扎实开展宣传演练。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深入开展防灾宣传七进(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工地、进营地)活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科学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五)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树牢底线思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四季防地灾意识,坚决破除非汛期无地灾思想。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应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保安全、护稳定的重要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调度。

2. 压实责任,健全闭环体系。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镇(街道)村(社区)监测员五级防灾责任制。各镇(街道)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将责任分解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按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地灾、管业务必须管地灾、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地灾)原则,将本行业领域在建工程、旅游景区、矿山企业、交通沿线等重点部位地质灾害防治纳入日常监管。区地灾指办履行统筹协调职责,组织相关部门定期会商研判、联合督导,形成区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抓总、各部门协同联动的责任闭环。

3. 强化督导,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值守制度,严禁擅离职守、顶岗替班。区地灾指办会同区目标绩效办和区政府督查室,不定期抽查各地各部门值班在岗、预警响应和隐患整改情况,发现问题运用“两书一函”(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督促整改,建立问题台账、限期销号。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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