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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3-27 10:54
-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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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广安市前锋区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现就本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文件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结合前锋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草拟了《广安市前锋区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四川省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
三、主要内容
《广安市前锋区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均按照“序言、目标任务、工作措施、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保障措施”六部分撰写。使用中央衔接资金965万元实施项目2个,其中,产业发展类1个项目700万元,其他类1个项目265万元;使用省级衔接资金3090万元实施项目65个(其中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衔接资金和省级衔接资金,个数重复统计),其中,基础设施类13个项目405万元,产业发展类39个项目1847.68万元,其他类13个项目837.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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