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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9-24 10:07
- 来源: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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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安市前锋区司法局办公室印发了《广安市前锋区法律援助补贴办法)(以下简称《补贴办法》),现对《补贴办法》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规范和明确前锋区法律援助补贴标准,促进法律援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司法部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四川省司法厅 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四川省法律援助补贴办法〉的通知》《广安市司法局 广安市财政局印发〈广安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前锋区工作实际,前锋区司法局起草了《补贴办法》。
二、起草依据
2022年10月21日,四川省司法厅 四川省财政厅印发了 《四川省法律援助补贴办法》,2023年1月10日,广安市司法局 广安市财政局印发了《广安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
为规范和明确前锋区法律援助补贴标准,促进法律援助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前锋区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三、起草过程
2023年4月,前锋区司法局根据《四川省法律援助补贴办法》《广安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起草了《补贴办法(草案)》。2023年7月28日、9月21日,前锋区司法局召开党组会议,形成了《补贴办法(初稿)》。
前锋区司法局先后通过政务系统征求区级相关部门意见和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并按程序开展了专题会议研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形成了《补贴办法(审议稿)》。
2024年9月,经广安市前锋区财政局党组会议和广安市前锋区司法局党组会议审定后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补贴办法》共十八条,分为八部分。
第一部分为制定背景。(第一条)
第二部分为法律援助补贴发放项目。(第二条第三条)
第三部分为法律援助补贴具体发放标准。(第四条到第十二条)
第四部分为法律援助补贴发放程序。(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第五部分为法律援助补贴公示制度。(第十五条)
第六部分为《补贴办法》适用的经费使用范围。(第十六条)
第七部分为《补贴办法》的解释机构。(第十七条)
第八部分为《补贴办法》生效时间及有效期。(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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