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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4-28 16:52
  •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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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实际情况,区自规局会同区级相关部门起草了《广安市前锋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送审稿

二、起草过程

区自规局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组建了工作专班,结合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形成了方案初稿,征求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相关部门意见,对各方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和充分采纳,形成了《广安市前锋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送审稿

三、我区地质灾害现状与特征

截至202448日,全区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其中滑坡2处、崩塌2按行政区域划分龙塘街道1处,大佛寺街道1处,观阁镇1处,广兴镇1上述隐患点累计威胁57202威胁财产1030万元。

我区地质灾害主要发育类型为崩塌、滑坡、地面塌陷,规模主要以小型为主。地形地貌及土体结构松散是我区地质灾害形成的内因,人类工程活动和降水则是地质灾害发生的外因,集中强降水是诱发地质灾害最大最直接的因素,我区属典型的暴雨型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从地形地貌及地质灾害分布区域来看,地质灾害主要分布于沿华莹山及丘陵区的各镇(街道。从地质灾害发生时间来看,地质灾害的易发、高发期与汛期基本同步,且具有一定的周期性。

四、2024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预计2024夏季降水量较常年同期略偏,年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地质灾害发生趋势基本接近常年水平,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发生在5—10月的汛期影响期。当降水量达到一定强度时,可能诱发滑坡和崩塌岩溶发育地区和地下采矿影响区,在降雨、采矿、加载、振动等作用下可能发生地面塌陷。

五、地质灾害易发区

(一)地面塌陷易发区。桂兴镇大部、龙滩镇东部山区等受岩溶发育及采空区影响,地面塌陷较易发。

(二)崩塌易发区。桂兴镇大部、龙塘街道北部、观阁镇南部、观塘镇南部、代市镇北部等坡度大于50度的斜坡及露天采石场形成的高陡边坡等区域,受地质条件及人类活动影响较易发生崩塌。

(三)滑坡易发区。观塘镇、代市镇、虎城镇、桂兴镇大部及大佛寺街道、龙塘街道、观阁镇、龙滩镇、广兴镇西部等以丘陵地形地貌为主或松散岩土体覆盖层较厚的地区,受地质条件、降雨及强烈的人类活动影响较易发生滑坡。

六、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我区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雨量充沛,干湿季分明,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降雨集中的5—10月。

(二)重要隐患点。龙塘街道优良村11组龚家湾滑坡、观阁镇小良村4组危岩和广兴镇梭石村8组石灰窑滑坡等3处规模较大、威胁群众在3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2024年区级重点监管范围。

(三)重点防范对象。傍山切坡修建的工厂、设施或居民点,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场镇、学校、医院、旅游景区及西渝高铁、镇广高速等在建工程项目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铁路、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及沿华蒸山的后山斜坡居民聚居区属重点防范对象。

七、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人武部分管负责人、区自规局主要负责人、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其他区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单位

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地质灾害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督促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制定防治方案。区地质灾害指挥部要督促各镇(街道)根据辖区地质灾害发生特点及趋势认真编制本级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认真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

(三)加强隐患排查。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制度,安排专人定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要强化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工作,制定隐患巡排查台账并实行闭环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在建工程的排查整治工作。

(四)强化监测预警。要牢固树立“防灾胜于救灾”理念,不断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应明确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要防御区段的防灾责任人员。严格执行“三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刚性制度,做到“应撤必撤、应撤尽撤”,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件发生。

(五)细化防灾措施。要在地质灾害威胁区的单位、住户张贴地质灾害“一表两卡一预案”,让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知晓地质灾害发生前的征兆和疏散程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防灾点(段)设置公示牌、安全警示标识等标识标牌。

(六)突出防治结合。在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实施工程活动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勘察设计、施工,避免诱发地质灾害。禁止在地质灾害高风险区进行工程建设或切坡建房、挖山取土、挖坡筑塘等行为。对危害大、防治紧迫程度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位,应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治理,或动员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实施避险搬迁,彻底迁离地质灾害危险区域。

(七)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要高度重视各镇(街道)自然资源所、各村组干部等重点人群的培训。要广泛宣传地质灾害简易防范措施。要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地质灾害识灾、报灾、防灾中的重要作用。

(八)完善各项制度。要进一步完善汛期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宣传培训、灾(险)情速报、会商调度、应急调查、应急响应和转移避让等制度。进一步畅通地质灾害报警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和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员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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