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9-15 15:35 来源: 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有关文件、报告的起草和审核工作;负责会务、档案、机要、财务、车辆管理、后勤保障、物资采购、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保密、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信访维稳、年鉴编纂、调研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网站建设等管理工作;负责公务接待、对外事务等工作;负责中心党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创建、提案议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制定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旅游交易与交流合作,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重大旅游节庆活动。
(二)规划发展股。负责收集整理中、省、市各级政府关于旅游工作的政策、法规等,结合我区实际进行研究并提出对策,编制和实施旅游规划,制定旅游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旅游市场营销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旅游项目可研、环评、立项等申报工作,做好各项工程的勘察、设计等工作;参与制定全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旅游宣传、旅游商品开发等工作;负责项目包装、项目库的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申报等工作;协助编报中心重大项目,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加强项目管理;负责全区旅游业统计报表等工作。指导和推动康养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工作;开展旅游品牌创建评定。
(三)建设管理股。负责旅游招商项目的策划、宣传、引进、合同的制定及执行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参与旅游建设项目初审、工程招标、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旅游项目工程建设的生产监督、质量监管等管理工作,协调企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重点旅游项目、旅游企业建设发展等工作;开展旅游景区年度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安全问题提出整改、落实;负责全区旅游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业务培训、景区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等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景区旅游、国土、住建、环保、交通、安全、林业等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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