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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6-19 15:41
-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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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勇敢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制定集体经济发展奖励机制的建议》(第1号建议)收悉。报经区政府同意,现答复如下:
前锋区近年来着力推动居间服务、物业租赁、资产入股等发展模式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全区2024年集体经济总收入4694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1889万元。我区村集体经济大多依赖粮油、青花椒、茶叶等特色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村干部在发展村集体经济过程当中,充当管理人员的角色。目前,我区已制定出台《广安市前锋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消薄扶强”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明确了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可以提取当年村集体经济收益的10%作为激励报酬,同时在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过程当中,在章程当中明确按照一定比例提取但不超过当年收益的10%作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激励报酬。经过与纪检监察部门多次沟通协同,对于村干部与普通务工者一样参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务工的情形可以领取务工薪酬,如只是组织或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劳务工作的情形不能领取务工薪酬。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镇(街)抓好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做好指导各地落实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以提升村干部在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的积极性。
非常感谢您对全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广安市前锋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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