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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5-16 10:58
-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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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前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近三年生产流通领域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塑料购物袋的不合格发现率较高。对抽检发现不合格的产品,广安市前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后处理工作。针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问题,广安市前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产品质量意识,仔细鉴别,谨慎消费,规范使用,拒绝假冒伪劣产品。
一、塑料购物袋抽检不合格情况
监督抽查塑料购物袋的检验项目为:环保要求、尺寸偏差、跌落试验、提吊试验、漏水性、封合强度、落镖冲击。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如下:
(一)环保要求。抽检不合格的塑料购物袋因带有本体外的附件(挂耳)不符合环保要求。根据GB/T21661-2020《塑料购物袋》5.2环保要求规定,塑料购物袋不应带有袋本体外的附件如挂耳等。该项目不合格的塑料购物袋可能增加石油资源的使用以及产品废弃后处理的负担,不利于塑料污染治理。
(二)厚度及偏差。抽检不合格的塑料购物袋因厚度极限偏差及厚度平均偏差过大不符合产品标准要求。塑料购物袋厚度偏差超标会对产品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过大的偏差会造成厚度不均匀,从而导致产品的承重能力下降,影响使用寿命和产品的正常功能。
二、消费提示
选购和使用时建议:
1.关注产品本体是否标注了生产单位、执行标准、规格尺寸、公称承重等信息,选择满足所需承重要求的产品。
2.对于直接盛装水果、蔬菜、生肉和熟食等食品时,应选择标注了“食品用”“食品接触用”等字样的产品,建议使用无色透明袋,且不宜将过热的食品直接盛装到袋子里,以免撒漏烫伤。
3.对于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应留意生产日期,尽量选择一年内的产品,避免因性能下降导致在使用中发生破损的风险。
4.盛装质量不要超过公称承重,避免购物袋因承装物体超重而破损。根据国家标准《塑料购物袋》(GB/T 21661-2020)要求,塑料购物袋的最小厚度不应小于0.025mm,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时选择较厚的产品。
5.为保护环境,消费者应尽量选购标有可降解或可回收再利用等相关标识的塑料购物袋。
6.为节约资源,减少塑料购物袋的使用量,消费者应养成重复利用塑料购物袋的习惯,购物时自带购物袋或使用其他环境友好型替代品。如果循环使用,在使用过程中注意对塑料袋的清洁和消毒
7.为了避免和防止窒息等危险,请远离婴儿和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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