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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

参保人员市外就医未联网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来源:区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5-05-28

参保人员在市外就医住院医疗费用未联网结算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当地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报销。

报销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发票原件;

2.费用总清单原件;

3.出院证明原件;

4.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5.本人社保卡或银行储蓄账号复印件(异地办理的银行卡还需提供开户行地址);

6.转诊转院证明、急诊抢救证明或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7.住院病历(限外伤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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