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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

广安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

来源:区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5-05-08

(一)参加职工医保统账结合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如下:1.在职人员:按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计入。2.退休人员:(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2022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8%划入。(2)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按照2022年全市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8%划入。

(二)参加职工医保单建统筹的参保人员,不建立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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