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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8-13 15:34
- 来源:区就业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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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申请材料:本人社保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2:00,13:00-17:00,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大佛寺街道-大佛路333号1楼11-13号窗口
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826-2889285
窗口咨询方式: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大佛寺街道大佛路333号1楼11-13号窗口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826-12345
窗口投诉: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大佛寺街道大佛路333号3楼301室
网上投诉: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投诉
信件投诉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大佛寺街道大佛路333号4楼401室,邮件地址:74512925031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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