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务公开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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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8-05 09:52
  • 来源:区就业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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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

二、事项简述

参保人向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互转申请。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四、实施主体

省、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五、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7号)。

六、申办条件

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之间流动。

1.参保人员从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

2.参保人员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七、申办材料

(一)办理情形

1.从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流动到本省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提供:材料清单第1项;

2.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①参保人员经组织批准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到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调入企业参保地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保经办机构,提供:材料清单第1、3、4项;

②参保人员因辞职、辞退、未按规定程序离职、开除、判刑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户籍所在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材料清单第1、2、3项;对已在户籍地外就业参保的,可直接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就业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材料清单第1、3项。

(二)材料清单

1.《四川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户口簿;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4.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调动的文件。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八、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号窗口

网站:2.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3.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手机端:“四川人社”APP、“掌上12333”APP。

九、办理时限

45个工作日。

十、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一、结果反馈

网站:1.法人登录“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

2.个人登录“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办理情况查询”进行查询。

手机端:登录“四川人社”APP→“业务办理情况查询”进行查询。

十二、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及延时服务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服务热线:0826-2889193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电话:0826-2889288

十五、备注

1.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该业务可在全省任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申请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3.该业务可代办,代办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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