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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11-17 15:30
- 来源:区自然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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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
申请原因:为规范和引导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背景下前锋区中心城区的发展建设,为中心城区规划和建设管理提供依据,现编制《广安市前锋区中心城区详细规划》。
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年住建部令第7号)《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年)《四川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2007年)《四川省城镇详细规划编制指南》(2024年7月)《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安市前锋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要求。
编制单位: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规划内容:
1.用地布局:规划范围面积为9.24平方公里,规划以居住生活、综合服务、商业商务、工业发展、绿地休闲等功能为主,建设成为重庆都市圈北部副中心经济增长极中综合服务配套中心和产业集聚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2.道路交通:前锋区中心城区总体形成“四纵五横”的骨架路网,包括渠华路、凉水井路、民生路、永前大道和水井湾路、双狮路、大塘口路、大佛路、弘前大道。
3.市政设施:规划范围内包含4处给水设施、3处电力设施、1处环卫设施、3处燃气设施、3处消防设施。
4.配套服务:按照15分钟生活圈完善片区配套设施。
公示单位:广安市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示地点:1、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网站 2、广安市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前锋区工业6路1号)3、大佛寺街道办事处(前锋区广前大道182号)、龙塘街道办事处(前锋区前红路1号2楼)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2月17日
意见反馈:
1.若您需对该详细规划草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广安市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认为是该详细规划草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详细规划草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安市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通信地址:
反馈书面意见地址:广安市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前锋区工业6路1号) 联系电话: 0826-284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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