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
发布时间:2024-08-22 15:00     访问量:     字体:【

广安市前锋区医疗保障局(简称区医保局)是区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负责人:王莺

职务:前锋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广安市前锋区大佛路333号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6—2889255

区医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组织起草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起草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区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三)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推进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贯彻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

(五)贯彻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落实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区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负责规划实施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完善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三)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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