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提案办理、档案、信访、政府信息公开、机要、保密、值班、接待及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局的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的指导工作;负责交通宣传和劳动卫生工作;负责本系统督查督办和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社会保险工作;指导管理行业专业技术干部、技术工人培训考核工作;指导交通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和指导机关与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交通行业教育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拟订行业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指导全区交通行业在职培训和职业技术教育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增挂行政审批股牌子)。管理全区交通行业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交通行政执法、执法监督的综合协调和行政复议工作;组织交通行业政策研究;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和交通特许经营企业的行业监督管理。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三)规划建设股(增挂内部审计监督股牌子)。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交通建设行业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监督管理全区交通建设项目实施;维护全区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平等竞争秩序;监督管理交通建设招投标工作;负责区重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的审核并监督项目实施;监督、指导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造价管理、合同管理、组织全区公路、水路及其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交通综合统计和项目内部审计工作。
组织制定交通行业科技发展政策和规划,实施交通科技项目、科研合作项目和科技信息交流工作;组织科技成果鉴定、评审、推广工作,培育交通行业科技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行业标准、计量工作;负责指导全区交通系统科技开发工作和交通工程运输科技科研项目的开发和科技成果的推广。
负责起草全区交通战备规范性文件草案;规划全区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对区内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与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测、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和组织国防要求的贯彻落实;拟订全区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平时担负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的畅通保障任务;负责全区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制定和实施全区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组织全区国防交通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区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参与有关保护通信线路安全的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全区铁路、交通、邮电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国防交通工作,会同处理有关问题。负责机关内部控制管理、加强内部审计监督。
(四)安全运输股。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道路运输源头安全(客货运输企业、车站、维修企业造船企业、驾校)监督管理;负责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本行业重大安全隐患整治;负责对危桥险路和水上交通重大隐患的认定及治理工作;负责水陆运输安全事故抢险预案的制定;负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现场抢险组织实施;负责对危险品水陆运输监督管理;负责渔船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负责水陆运输安全事故统计工作。负责制定全区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发展政策、发展规划及中长期计划;负责客运动力投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车站、码头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道路、水路客货运输秩序监督管理;负责客货运输企业、车站、维修企业、造船企业、驾校经营行为监督管理;负责道路、水路重点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财务股。组织制定全区交通行业财务会计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交通行业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及直属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监督;监督管理全区水陆干线基础设施交通建设资金、专项资金等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和交通系统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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