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增挂政策法规股、内部审计监督管理股牌子)。负责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和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文电管理、目标管理、文秘、档案、保密、保卫、财务、后勤管理工作;牵头协调教育科技体育年鉴及教育科技体育志的编写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科技体育系统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督促、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负责统筹教育科技和体育公共关系、网络文化建设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新闻发布工作,掌握教育科技体育理论动态,收集、整理和反馈教育科技体育工作重要信息;组织、协调、指导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调查研究全区教育科技体育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研究教育科技体育体制、机制等综合改革;牵头制定全区教育科技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负责教育科技体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计全区的教育科技体育经费;监督检查教育科技体育经费的投入、管理和使用情况,检查监测教育科技体育经费的投资效益,认真搞好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综合协调全区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党务工作,收集党建信息,进行调查研究;负责实施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党委对各学校党组织建设的指导工作;负责党员发展、教育及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教育科技和体育系统信访、维稳工作。指导本部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组织听证及行政赔偿等事务;负责指导、监督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及本系统中介机构承担的行政审批相关业务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清理和纳入四川政务服务网,推进行政权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拟订内部审计计划和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教育科技体育系统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区教科体系统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工资管理等工作,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参与学校领导班子的研究和考察。负责综合协调全区教育科技体育系统群团、统战等工作。
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拟定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前锋区(回前锋区)工作或定居政策。
(二)教育股(增挂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工作和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参与研究教育体制的综合改革;指导全区幼儿教育、残疾少年儿童的特殊教育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指导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指导科研成果的推广使用及统计分析。指导全区基础教育的考试、招生和大中专招生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规范语言文字工作以及信息用字管理工作,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统筹管理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及成人教育;拟定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评估标准和指导性教学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及实验实习基地建设;审核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的设置。
负责全区中小学生的德育工作,协同有关股室负责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对中小学的德育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组织并指导全区中小学德育理论研究工作;负责中小学省、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共青团、少先队干部的评选、奖励工作;负责中小学《守则》《规范》的贯彻落实和思想品德考核审查工作;指导中小学的校外教育、国情教育、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和德育基地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拟定有关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规划并指导有关专业教材建设、专业师资培训;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学生艺术类竞赛、评选活动;指导管理全区中小学生艺术特长生培育工作。负责协调全区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负责全区教育科技体育系统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督导工作,制定基础教育评估标准,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检测及教学改革,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三)科技股。牵头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拟订全区创新驱动发展规划及科技发展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负责指导企业科技项目包装,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科技项目的管理、监督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负责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指导全区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四)体育股。制定全区学校体育、青少年体育、竞技体育及业余训练的规划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体育设施(设备)规划、建设和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负责全区竞技体育的规划、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区重大体育竞赛活动;负责运动员队伍和裁判员队伍建设、管理;负责组织参加省、市运动会等重大比赛有关工作,承办区级及以上的各类体育竞赛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管理区学生体协、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合会;负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负责学校体育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中小学体育测试和体育特长生的审定工作。拟订全区社会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民健身计划”的组织实施,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和推动全区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和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指导社会体育团体业务工作;
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负责组织区级群众体育赛事活动;负责监督实施体育市场和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体育产品管理政策;管理体育健身市场及体育中介组织对外交流的经营活动;规划指导重点体育设施建设。草拟并组织、实施全区体育经营的发展规划;对体育经营单位的条件进行审核,登记并定期验审;对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和个人举办体育活动进行归口管理;组织指导体育产业开发,为体育经营者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规范、管理全区体育彩票市场。
(五)计划基建财务股。拟定全区教育科技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全区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编制全区学校的基建投资计划;指导全区学校教学、实验用房和学生、教师生活用房的建设,特别是加强对学校危房的安全检查及监控。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科技体育经费、拨款、投资和有关经费管理的政策和措施,草拟全区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年度经费预算;负责全区教育科技体育经费的管理,统筹管理教育科技体育事业费、教育科技体育专款(含普通教育专项经费)等经费;监测教育科技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负责全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及全区教育科技体育经费投入统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科技体育招商引资、接受教育体育捐赠工作。
负责教育科技体育系统策划包装项目,滚动充实项目储备库,项目推进机制;负责全面梳理政策,抓住用好宏观政策,脱贫攻坚、川渝合作示范城市建设等政策机遇和有利条件;负责向上争取资金支持。
(六)安全和后勤管理股。负责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邪、扫黑除恶、禁毒、扫黄打非、环境保护、处置应急等工作;负责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类突发性事故预案;汇总分析系统安全工作信息,通报安全事故情况,发布有关安全工作数据信息;组织综合性的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并督促整改;调查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故的原因;负责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综合性宣传、教育、培训、考察、交流等工作。指导学校后勤服务的管理、卫生、健康教育和改革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类学校集体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负责学校环境卫生建设;负责学生保险、学生作业本采购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学校节能减排工作。
机关党委。机关党委按照区委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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