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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11-01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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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广安经开区教育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学校):

根据中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2023年全市中小学高级教师、中职学校高级讲师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广安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市、县(市、区)、经开区教研、教师发展、电化教育、教育考试、教育技术装备和校外教育、培训等机构申报的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二)广安市中职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全市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及市、县教育科研机构中从事中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申报的高级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三)各县(市、区)、经开区负责评审中职学校教师讲师、助理讲师职称,不具备评审条件的,经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可委托广安市中职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2023年各级各类学校及事业单位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应严格控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定的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限额内,在报送申报材料时,须一并提供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达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的文件。

二、推荐报送要求

(一)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各单位推荐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要严格按照中省市的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坚持评聘结合,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按照“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中职学校教师职业特点,充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立足本职岗位,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不断提高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将确有真才实学、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任职条件的同志推荐出来。

(二)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为进一步实现职称评审公开透明,实现“让信息多走路、让人少跑路”,按照中省推进职称评审信息化要求,我市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申报依托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互联网地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报人员登录网址自行注册账户,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有关部门(单位)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下载。线上填报的信息或上传的资料按照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有关要求报送,在对应内容上与线下材料保持一致。线下申报按照线下申报评审材料的要求进行报送,申报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将严格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严守纪律认真履职各单位要切实履职,坚决把好审查关,重点审核个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重点核准个人身份等重要个人信息和资格条件。要严格按中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开展职称推荐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实际完善本单位的具体评价标准条件和评审机制。坚持业内评审和同行评价,完善专家评审制度,保证评审专家的权威性、代表性。要严格公示程序,规范推荐评审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标准条件,保证评审质量。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特别是对实名举报和群体性来信来访,要认真调查核实所反映的情况,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资格审查和标准条件把关不严、评审推荐程序不规范,造成教师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将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或有违纪行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线下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813号)要求,申报材料推行代表作制度,申报者按评审条件提供任现职以来的最高荣誉、论文或课题,淡化数量要求。

(一)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应提交以下材料

1.任职资格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其粘贴件(以下简称《评审表)一式份(附件2),由申报人本人填写。《评审表》须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并包边。《评审表》粘贴件如下:

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学历学位认定证明(附件6)。

5)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7)推荐单位对申报人的证明材料。包含:对申报人符合规定年限要求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团委、少先队、课外活动辅导员及学校领导干部等)工作经历及考核结果的简述;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以及“优秀”等级次数对应考核年度;申报人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中的满意率。

8)任现职以来获得与教育教学相关的1次以上市级以上荣誉,或2次以上县级以上荣誉复印件,或四选二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县级以上名师工作室成员需由名师工作室出具证明,教育主管部门核实盖章确认;担任县级以上教师培训主讲教师1次以上或校级以上教师培训主讲教师2次以上,需有相关部门证明,培训方案及培训讲稿附在业绩证明材料中;参加市级以上教学成果、优秀论文、优质课展评、技能大赛等评审工作,需提供评审组织单位出具的证明或证书;在市级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过自创的教育教学资源(5课时以上),需提供能够清晰辨认的网上截图

9)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及近5年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10)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

2.业绩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1)单位综合推荐材料。

2)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

3)近5年《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及教研员听评课学时证明复印件。

4)任现职以来,出版、发表或交流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本专业、本学科的主要论文、研究课题(结题证书或获奖证书复印件)、论著(含教材)、经验总结、参与编写的地方课程、参与教育行政部门起草的重要文件及教育考试命题等,以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5)任现职以来承担教育教学和实验(含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专题讲座)的印证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

6担任县级以上教师培训主讲教师1次以上或校级以上教师培训主讲教师2以上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

7)农村学校任教(支教)证明(附件7及支教考核表

82022-2023学年度备课证明原件(附件8)。

92022-2023学年度批改作业证明原件(附件9)。

10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30年证明(附件10

11)近52019-2023年)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12)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结业证书2.0培训证书复印件。

13)任现职以来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印证材料复印件。

14)其他县级及以上表扬奖励荣誉称号证明材料复印件。

15校(园)长近五年内任职资格培训或能力提高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16其他申报材料复印件。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按顺序编写目录,并装订成一册。

3.广安市申报评审教师高级职称情况简表》(以下简称《简表》)一式份(附件3)。《简表》由申报人本人填写,报单位审核。单位审核无误的,由申报人确认签字。推荐单位在本单位公示(公示表见附件5)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简表》加盖单位公章。

4.《四川省申报评审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一式一份(附件4)。由各地教育主管主管部门、市直属事业单位按申报学科填报,每个学科一张表。纸质表须签字盖章,同时一并报送电子文档。

5.各单位在报送破格、直接申报等非正常晋升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材料时,需按《破格、直接晋升评审等非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材料报送要求》(附件111213)提交材料,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评审程序。

(二)上述材料中《一览表》、《简表》统一规格为标准A3纸尺寸,其余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标准A4纸尺寸,所有材料中的公章须为红色。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者,后果自负。

(三)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公需科目、培训证书各种证书的计算截止时间由各县(市、区)、广安经开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市直属单位(学校)结合实际确定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1231日。

四、答辩

2023年所有参加中小学教师、中职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申报人员,均需参加评委会统一组织的线下答辩,根据评审需要按程序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填报关于答辩的个人信息情况。

答辩内容的重点是所任学科(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等,答辩与评审同时进行。线下答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材料包装和报送要求

1.申报人师德考核等次、相关业绩等应在所在学校(单位)予以公示(公示表见附件5),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及结果要在《评审表》的“学校(单位)推荐意见”栏和《简表》的“公示情况”栏加以注明。

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按照个人申请、单位审核推荐、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逐级审核的程序进行。

3.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并编好袋号。档案袋上粘贴填写好的《评审教师高级职务申报材料清单》(以下简称《清单》,附件14)。

4.凡破格申报人员,须用红笔在《清单》上“破格(红笔标识)”处醒目地注明“破格”字样。

5.教师职称评审要求,所有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推荐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审核。经审核无误的,审核人要在《简表》上签名确认。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和审核人,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不得参加评审。

6.各县(市区)、广安经开区所有申报材料按学科打捆,每个学科的材料按《一览表》的顺序叠放(15袋左右为一捆),每捆上面加上填写好的《报送材料标签》(附件15)。所有申报材料应由专人报送请勿邮寄。

六、其它工作事项及要求

1.各单位应严格在核定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限额内,推荐申报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在报送申报材料时,须提交县(市区)、广安经开区人社部门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情况的专题报告。

2.市、县教育主管部门驻局纪检组(或机关纪委)对本地所有申报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严格把关。申报人员应该满足所有申报条件后才能进行申报。

3.因首次实行职称评审线上系统申报,各地各直属单位(学校)要成立系统推广运用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组建职称评审线上申报工作团队,安排专人指导申报人员的线上申报工作,绝不能因报送方式改变影响任何一个符合条件人员申报职称。要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网络、电脑、工作终端等设施设备保障,确保信息系统稳定运行。要加强工作宣传,做好信息系统推广运用宣传引导,让各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充分知晓并灵活操作使用信息系统。各地各部门在推广运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汇报,以便联系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完善系统功能,确保系统运用推广质效。

4.各地各直属单位(学校)要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制定工作预案,积极进行政策解释,大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顺利推进新情况下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凡因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导致出现重大信访或群体事件,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并责成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统筹调整申报单位的职称职数。

5.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申报高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320元(其中含答辩费80元)。

评审费由县(市、区)、广安经开区教育主管主管部门、市直属单位(学校)统一以汇款方式缴纳。汇款方式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广安市财政局

开户行:建行广安市分行

银行账号:51001748636051501200-0004

小账号:130027008

“汇款用途”一栏务必注明“某某县)、经开区或直属单位名称2023年高级职称评审费+小账号130027008”字样。

由银行汇款的单位,在上报材料时应提交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一份。

6.破格、直接晋升评审等非正常晋升人员的申报材料,需单独打捆;正常晋升人员的申报材料,请各县(市区)园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评审(含审定)材料送至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逾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7.线上申报的时间为2023111日至20231124日,个人线上申报、所在单位和县级相关部门线上审核提交务必于1124日前完成,所有线下申报材料务必于112718:00前报送至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联系人:熊汉林,联系电话:0826-2333397

8.评审材料不齐、不规范者一律不予受理。

9.所有报送材料(除《评审表》外)一律不退,在评审会结束后按规定统一销毁,请申报人妥善保存原始材料。

10.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2.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评审表》

3.广安市申报评审教师高级职称情况简表

4.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一览表》

5.申报人员申报情况公示表

6.申报人员学历认定证明

7.农村学校任教(支教)证明

8.申报人员备课情况证明

9.申报人员批改作业情况证明

10.申报人员农村学校任教30年证明

11.破格、直接晋升评审等非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材料报送要求

12.专家推荐意见表

13.破格、直接晋升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14.评审中小学教师职务申报材料清单

15.报送材料标签

16.普通话证书信息统计表

广安市教育体育局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030

附件:2023年职称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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