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当前所在位置:
- 发布时间:2025-08-04 14:42
- 来源:区就业保障中心
- 浏览量:
- 字体:【大 中 小】
- 分享到:
就业是民生之本,为了帮助真正有需要的朋友解决就业难题,政府推出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政策。快来看看,这个政策和你有关系吗?
一、谁能申请认定?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登记失业的这些人员可以申请:
1.零就业家庭成员:如果您所在的城镇居民家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都处于失业状态,而且没有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困难,属于零就业家庭成员,可申请认定。
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找工作困难的,符合条件。
3.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长达12个月以上还未就业的,别灰心,这项政策可能能帮到您。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其失业成员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困难的,也在认定范围内 。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享受低保或边缘家庭,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困难的人员可以申请。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低保或边缘家庭中,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4级,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困难的残疾人可认定。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低保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困难的,也能申请。
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带上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非本地户籍在常住地登记的,要同时提供居住证);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若是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提供丧偶或离异相关证明。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记得带上低保证。
4.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准备好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证明材料。
6.失地农民提供失地证明。
7.刑满释放人员带上《释放证明书》等。
8.别忘了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三、办理流程复杂吗?
1.提出申请:您可以向常住地街道(乡镇)或社区基层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
2.初审把关:受理机构会仔细核对您的申请材料,必要时还会进行入户调查,确保情况属实。
3.公示监督: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会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接受大家的监督。
4.认定录入: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认定,然后录入省就业信息系统,并在《就业创业证》上标注。
5.通知结果:由受理机构通知您认定结果,您在家耐心等待消息就好啦。
四、在哪办理?办理要多久?
1.办理机构和地点:前锋区人社局13号窗口(大佛路333号)。
2.办理时间:正常情况下是即时办理。不过,如果遇到申请高峰期等特殊情况,可能会适当延长办理时间,我们也会及时告知您的。
五、办理收费吗?
完全免费!不会收取您任何费用,别让“费用”成为您申请路上的阻碍。
六、有疑问怎么咨询?
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拨打咨询电话:2889285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这些信息你要知道!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这些信息你要知道! ,我们的工作人员会热忱为您解答。
这个政策是为了给真正有就业困难的朋友提供帮助,希望符合条件的您不要错过这个好机会,早日实现就业,开启美好生活!
【我要纠错】- 省(区、市)政府网站
- 四川省市州网站
- 广安县(市、区)网站
- 其他网站
- 主办单位: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网站维护: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26-2889001
- 蜀ICP备13022447号-1
网站标识码:5116030003
川公网安备 511603025116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