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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前锋区虎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21-03-12 10:25   来源: 前锋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体: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虎城镇位于广安市前锋区西北部,渠江中游,东与代市镇相邻,南与观塘镇接壤,西邻渠江畔与苏溪乡相遥,北临渠江畔与石笋镇相望。虎城镇人民政府原为虎城乡人民政府,于2015年9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广安市人民政府批复,撤销虎城乡设立虎城镇,以原虎城乡的行政区域为虎城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百佛街20号,下设置综合办事机构4个,3个下属事业单位,区级派驻部门一个。

(一)党政办公室

承担镇党委、政府的日常工作;负责党务(组织、宣传、纪检监督、统战)、保密、后勤、文书档案、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人大机关、人民武装机构和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收集信息、反映动态、调查研究、督促检查。

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民事纠纷调解、综合分析和了解社情民意、公解社会矛盾、处理辖区内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财政所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和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支持鼓励产业发展政策;负责财政性资金、财政收支及资产管理,负责村组集体财务、资产的监督和管理,代理村级会计核算;负责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负责各项政策性补贴发放,监督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确保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负责组织编报年度政府性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协助区财政局、区国资委等部门做好资金筹集、调度、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企业严格执行财经法规、会计制度,指导企业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和信用制度建设。负责机关财政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财务核算、资金调度,负责机关职工工资福利调整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制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农林牧业产业化发展,工业、商贸流通业发展、招商引资、经济统计等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规划和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农业防灾救灾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等管理工作。

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水陆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负责组织村镇体系规划和总体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村镇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管理、施工管理和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公用基础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负责村镇建设的技术咨询、统计、档案等管理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人力资源开发、社会保障、就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扶贫、体育、精神文明等管理工作。

负责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和各项奖励政策,检查评估和实施人口计划;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调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开展。

负责优抚、双拥、救灾、救济、低保、五保、医疗救助、老龄、殡葬、婚姻登记、区划地名、民间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村民自治、社区建设和政务公开及民主法制等日常工作。

(五)宣传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设立广安市前锋区虎城镇宣传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为虎城镇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体育项目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组织电影、电视、录像放映活动;利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谈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的发展;指导和辅导村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业务活动;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协助管理当地文化市场。

(六)农民工服务中心

设立广安市前锋区虎城镇农民工服务中心,为虎城镇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劳动保障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负责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服务;办理辖区内城镇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动员组织社区开展就业培训和劳动预备制培训,提供职业指导、就业岗位信息,开发社区就业岗位特别是公益性岗位,组织实施社区就业项目,未就业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援助等社区就业服务;负责再就业救助工作;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申领《再就业也优惠证》的审核工作,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扶持优惠政策办理有关手续;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资格审查、待遇调整和丧葬补助费支取,协助有关部门在退休人员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组织退休人员开展文体活动;负责本辖区劳动保障各项统计工作、供给分析和上报工作;承办辖区内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的统计调查工作;做好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库的建立、运行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富余劳动力的调查统计、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库、动员组织富余劳动力的转岗培训,为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办理有关手续和提供相关服务,指导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和组织劳务输出开展劳动维权等工。

(七)城乡社区服务中心

设立广安市前锋区虎城镇城乡社区服务中心,为虎城镇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协助做好乡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受理和办理乡镇规划建设的报批手续,审定设计方案和施工单位资质条件,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并现场放线定位、定标高;参与危房改造项目、风貌塑造项目、新村建设项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场镇违法违章建筑的管理等工作。

(八)、便民服务中心

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各部门、单位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对进入或退出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要求进行初审并报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协调和监督各窗口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适时通报服务工作情况。

对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服务事项建立联办会审制度,对需要多个部门审批的服务事项建立相应的协调处理机制。对各部门、单位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进入便民服务中心的各窗口及其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负责对村(居委会)服务代办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完成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工作需要,虎城镇人民政府下设4个办公室、3个中心。总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35人(其中区级派出事业编制15人);在岗实有人数55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32人(其中区级派出事业编制17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115.1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15.1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8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00.1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92.3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42.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9.77万元,专项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镇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办事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会议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7.1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等方面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健康支出3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2.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

(六)城乡社区支出11.3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569.7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人员工资和村组干部生活补助等支出。

(八)交通运输支出21.51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渡船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2021年没有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减少)0%。主要原因是压缩和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2021年没有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33.3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9.64万元,增长2.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三)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1年本部门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资金1115.11万元。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6-1.部门(单位)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广安市前锋区虎城镇2021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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