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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前锋区信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20-06-19 17:56   来源: 区信访局   浏览量:     【字体: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风险评估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改进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信访工作责任制的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法规政策的建议。

(三)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全区信访工作,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统筹协调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

(四)承担协调处理群众进京赴省到市和区委区政府集体上访和非接待场所上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五)负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信访事项,负责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六)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七)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区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督促落实有关事项。

(八)承担省信访局、市信访局新增的对应职责。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0年需完成的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抓实党的建设。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和头等大事,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层层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深化理论学习,做好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强化廉政警示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以更加奋发有为、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开创新时代人民信访工作新局面。

(二)提升基础业务水平。进一步细化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督查督办、信访复查等各环节业务工作标准,通过随机抽查、每月通报、实地指导、“错情”点评、面对面讲解、业务评比等方式,切实提升我区信访基础业务专业化水平,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三)建成标准化接访中心。按照创建信访系统“人民满意窗口”要求,加快推进标准化接访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设立窗口接访、领导约访、视频接访、联合处访、案件调处、法律咨询、心理咨询等,探索“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解决问题机制,推进“最多访一次”,为信访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持续开展积案攻坚。紧盯涉众型经济案件利益受损群体、90年代末未分配大中专毕业生、民办代课教师、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等重点群体,进一步完善领导包案、专班化解,认真执行“三到位一处理”要求,综合运用法治教育、访调对接、帮扶救助等方式,切实推动一批信访突出问题“清仓见底”。

(五)推进信访法治建设。持续推进依法分类处理,推动区级有关职能部门完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按照法定途径处理群众诉求。探索推进“诉访分离”机制,把涉诉涉法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中分离出来,直接转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处理,切实让信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前锋区信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前锋区信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29.9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9.9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9.9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8.3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1.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专项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前锋区信访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前锋区社会稳定信访维稳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前锋区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保险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前锋区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20年前锋区信访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3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信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办信工作经费、信访复查工作经费、信访督查工作经费、信访宣传教育工作经费、民情观察员工作经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费、行政调解工作经费等方面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7万元,主要用于: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6.7万元,主要用于: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9.36万元,主要用于: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支出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减少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照中省市区各项规定执行。(2017年预算0.4万元,2018年预算0.4万元,2019年预算0.4万元)。计划用于接待上级执行公务督查、巡视检查以及省内外考察调研、执行公务、学习交流,请示汇报、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方面开支。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使用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筹,因此2020年度我单位无此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前锋区信访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前锋区信访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前锋区信访局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5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7.5万元,增长5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前锋区信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4.1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标准化群众接待中心建设。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前锋区信访局共有车辆0辆,公车改革,车辆使用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筹。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预算6万元,2018年预算0万元,2019年预算0万元)。公车改革,车辆使用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筹,因此2019年度我单位无此预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0年本部门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资金129.92万元;编制项目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编制扶贫项目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2.部门收入总表

表3.部门支出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9.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10.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1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信访局2020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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