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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04-21 15:02
  • 来源: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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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佛寺、龙塘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鑫鸿公司:

  《前锋区驴溪河流域城区段水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专题会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

  
  前锋区驴溪河流域城区段水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治理驴溪河流域城区段水污染,提升水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广安市前锋区驴溪河流域(前锋段)水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结合驴溪河流域前锋城区段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驴溪河起源于龙滩镇龙滩水库,流经龙滩镇、小井乡、龙塘街道、大佛寺街道、代市镇、观塘镇和华蓥市部分乡镇,在观塘镇涌坝村汇入渠江,属渠江一级支流,2016年省环保督察指出“有监测数据的驴溪河常年处于劣V类水质,水质不达标”,驴溪河流域城区段水质总体情况较差,部分河段污染超过环境容量,水体丧失自净能力,水污染问题严重,其主要污染源有工业废渣污染、城乡生活垃圾污水污染、农村面源污染、建筑垃圾污染等,特别是驴溪河流域城区段受城镇生活污水污染严重,水质较差,是驴溪河流域水污染治理的重点和难点。

  二、工作目标

  以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力推进城乡生活污染治理,对驴溪河流域前锋村小至恒立桥段,采取“综合治理、重点突破、分步实施”方式,全面取缔(关闭)养殖厂、洗堆煤场等污染源头,沿岸居民生活污水全部接入截污干管、城市雨水汇入驴溪河,确保2017年5月底前所有治理工程全面完工,驴溪河流域城区段水质检测达标。

  三、治理措施

  总体思路:将居民楼、散户生活污水通过DN110PVC管收集接入化粪池,再通过DN300PE钢管、双壁波纹管接入DN600碳素波纹管,收集后排入截污干管接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各污染点具体治理措施:

  (一)前锋村小学1#排污口(驴溪河西)。

  处理措施:1.取缔河道旁家禽散养;2.清理河道白色垃圾;3.实施河道清淤。

  责任单位:龙塘街道

  完成时间:4月30日前

  (二)前锋村小学2#排污口(驴溪河西)。

  处理措施:1.截污干管(西四段)延伸修建至前锋村小围墙处,由鑫鸿公司负责实施;2.学校厨房和厕所排污口接入污水主管道,由区教科体局负责实施。

  责任单位:鑫鸿公司、区教科体局

  完成时间:5月31日前

  (三)油库路社区排污口(驴溪河东)。

  处理措施:接入截污干管,加快东三段截污干管施工。

  责任单位:鑫鸿公司

  完成时间:4月30日前

  (四)区疾控中心对面排污口(驴溪河东)。

  处理措施:1.加快截污干管东三段施工,油库路社区一期项目污水管网接入污水主管网,由鑫鸿公司负责;2.加快完成前红社区截污干管涉及土地征地事宜,由区国土资源分局、龙塘街道负责。

  责任单位:区国土资源分局、龙塘街道、鑫鸿公司

  完成时间:5月10日前

  (五)森林公安小区1#、2#排污口(驴溪河西)。

  处理措施:森林公安小区污水管网接入污水主管网

  责任单位:鑫鸿公司

  完成时间:4月30日前

  (六)国有林场片区排污口(驴溪河东)。

  处理措施:1.国有林场住户居民生活污水收集排入化粪池,由区林业局负责;2.其他住户生活污水收集排入化粪池,由龙塘街道负责;3.修建化粪池并用双壁波纹管接入截污干管工程,由鑫鸿公司负责;4.南11道雨水用箱涵接入驴溪河,由鑫鸿公司负责;5.箱涵处房屋拆迁和土地占用问题,由龙塘街道负责;6.修复因堤防建设损毁的130米截污干管,增加三个检查井,由鑫鸿公司负责。

  责任单位:龙塘街道、区林业局、鑫鸿公司

  完成时间:5月31日前

  (七)尚宇广场对面排污口(驴溪河东)。

  处理措施:污水管网接入截污干管

  责任单位:鑫鸿公司

  完成时间:4月30日前

  (八)火车站邮局排污口(驴溪河东)。

  处理措施:1.联盟新村(加一级化粪池)及前红1组住户修建化粪池,由龙塘街道负责;2.联盟新村至火车站轨道段河道清淤,由龙塘街道负责;3.该片区住户生活污水收集接入化粪池,由龙塘街道负责;4.修建其它化粪池并用双壁波纹管接入截污干管工程,由鑫鸿公司负责。

  责任单位:龙塘街道、鑫鸿公司

  完成时间:5月31日前

  (九)河东农贸市场排污口(驴溪河东)。

  处理措施:1.该片区住户生活污水收集接入化粪池,由龙塘街道负责;2.修建化粪池并用双壁波纹管接入截污干管工程,由鑫鸿公司负责。

  责任单位:龙塘街道、鑫鸿公司

  完成时间:5月31日前

  (十)幸福路排污口(驴溪河西)。

  处理措施:接入截污干管

  责任单位:鑫鸿公司

  完成时间:5月31日前

  (十一)华威建材公司排污口(驴溪河西)。

  处理措施:1.加强排出水质检测,由大佛街道牵头,区安监环保局配合;2.责成华威建材公司完善厂内排污设施,将污水接入截污干管,由大佛寺街道负责。

  责任单位:大佛寺街道、区安监环保局

  完成时间:4月30日前

  (十二)新华煤矿住宿楼排污口(驴溪河东)。

  处理措施:接入截污干管

  责任单位:鑫鸿公司

  完成时间:4月30日前

  (十三)国家电网前锋供电所排污口(驴溪河东)。

  处理措施:1.关闭养殖场,由区农业局负责;关闭手工作坊,由大佛寺街道负责;2.该片区居民住户生活污水收集接入化粪池,由龙塘街道、大佛寺街道负责,已纳入城市拆迁范围内的暂不实施治理工程;3.修建化粪池并用双壁波纹管接入截污干管工程,由鑫鸿公司负责;4.修建国家电网供电所处箱涵,由鑫鸿公司负责。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鑫鸿公司、龙塘街道、大佛寺街道

  完成时间:5月31日前

  (十四)恒顺星城排污口(驴溪河东)。

  处理措施:1.关闭养殖场、堆煤场及整治绿水洞煤矿洗煤场,由区农业局、城管执法局、安监环保局、煤管局负责;2.该片区居民住户生活污水收集接入化粪池以及新建化粪池,由大佛寺街道负责;3.清除渠华路东河道垃圾,由大佛寺街道负责,渠华路西河道清淤,由鑫鸿公司负责。

  责任单位:鑫鸿公司、大佛寺街道、区农业局、城管执法局、安监环保局、煤管局

  完成时间:4月30日前

  (十五)恒立桥排污口(驴溪河东)。

  处理措施:督促特种水泥厂将污水接入截污干管,由大佛寺街道负责。

  责任单位:大佛寺街道

  完成时间:4月30日前

  (十六)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处理措施:对军供站至南11道渠华路内侧进行人行道改造,铺设DN600碳素波纹管,并连接两侧所有污水管网。

  责任单位:鑫鸿公司

  完成时间:5月31日前

  (十七)河面污染物的清除。

  处理措施:1.清除河岸二码道泥土、杂物;2.清理水面漂浮物。

  责任单位:区环卫所

  完成时间:4月30日前

  (十八)橡胶坝及四周污染物清除。

  处理措施:清理橡胶坝及坝体污染物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完成时间:4月30日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驴溪河流域城区段水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德金担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杜毅担任副组长,统筹协调整个驴溪河流域城区段水污染治理工作;由区住建局、城管执法局、水务局、安监环保局、鑫鸿公司、大佛寺街道、龙塘街道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局长宋开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区住建局副局长罗乙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负责驴溪河流域城区段水污染治理日常工作。

  (二)统筹资金保障。整个驴溪河流域城区段水污染治理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解决,最终价格以财政评审为准。

  (三)严格实施方式。由区住建局对该项目统一包装立项,区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局、审计局、监察局各一名工作人员组成建设监督小组,负责全程监督现场计量签证和工程质量等工作。对街道实施的工程量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街道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组织施工队伍实施,实行现场计量签单制,交财政评审后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对工程量20万元以上的项目,严格按招投标规定程序实施;鑫鸿公司负责实施的项目,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实行现场计量签单制,交财政评审后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四)加强督查考核。驴溪河流域城区段水污染治理工作纳入2017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由区督查办会同相关单位定期对工程建设进度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由区监察局对未完成治理任务、工作不落实、推诿卸责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

  附件:前锋区城区堆煤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附件

  
  前锋区城区堆煤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升全区大气、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广大市民生活居住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力推进堆煤场污染治理,2017年4月底前,依法取缔主城区内违规经营的三处堆煤场(紫晶城对面两处堆煤场、利民屠宰场旁堆煤场),切实整治绿水洞煤矿堆煤场场地废水、扬尘等问题,有效减少芦溪河流域城区段煤渣、废水污染。

  二、工作分组

  为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综合执法、信访维稳、新闻报道、安全保障、煤渣清运五个工作组。

  (一)综合执法组。

  工作职责:由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区煤管局、区安监环保局、区工商质监局、区国土资源分局配合,各抽调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开展专项执法工作,依法调查取证,责令业主限期整改搬离,并做好堆煤场污染清理。

  完成时限:4月19日前查清事实、锁定证据;4月25日前发放整改文书;4月30前全部搬离。

  (二)煤渣清运组。

  工作职责:由大佛寺街道牵头,区城管执法局、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配合,对拒不搬离的业主,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强制清运搬离。

  完成时限:4月30日前

  (三)安全保卫组。

  工作职责: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大佛寺街道配合,严厉打击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等行为。

  (四)新闻报道组。

  工作职责:由区电视台负责,统筹新闻宣传报道环保执法整治工作,正面引导社会舆论。

  (五)信访维稳组。

  工作职责:由区信访局牵头,大佛寺街道具体负责,做好堆煤场的个体经营户和群众解释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前锋区城区堆煤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德金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杜毅任副组长,区城管执法局、区安监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工商质监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煤管局、区电视台、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大佛寺街道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城管执法局,由区城管执法局局长周波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日常检查、督导、联络和协调工作。

  (二)密切配合协作。本次堆煤场专项整治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各个环节步骤,做到行政执法与教育引导相结合,确保4月底前妥善完成堆煤场专项整治任务。

  (三)强化督查督办。城区堆煤场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驴溪河流域城区段水污染治理工作一部分,纳入2017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由区督查办对推进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由区监察局对未完成治理任务、工作不落实、推诿卸责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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