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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4-06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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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现将《前锋区妇产优质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2年)》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4日
前锋区妇产优质服务提升行动计划(2020年—2022年)
为深入实施健康前锋战略,办区域性最好的医疗,提升全区妇产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根据《广安市妇产优质服务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2年)》,区政府决定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区妇产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优质生育率不断提高。据统计,2016—2018年我区辖区医疗机构新生儿数分别为1016人、950人、756人,年均出生人数907人,其中公立医疗机构约699人、占77.07%;民营医疗机构208人、占22.93%。目前,全区各医疗机构有产科医护人员80人,其中医生31人、助产士及护士49人;医疗机构编制床位1249张、实际开放床位795张,产科床位114张,产科人均住院天数4.8天,床护比2.3:1。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群众需求的日益提高,现有医疗资源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医疗服务的需求,优质医疗资源欠缺、医务人员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亟需解决。
二、基本原则
——坚持目标导向。以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为核心,以落实母婴安全保障制度为重点,以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为保障,提高妇产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产科单间病房建设,确定无痛分娩试点医院,实现“环境温馨化、服务宾馆化、感受舒适化、保健系统化”。
——坚持科学规划。以健全妇产服务体系为重点,突出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供人、财、物、技术等要素保障,避免同质化发展,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标准,将产科单间病房和无痛分娩试点医院重点选择在区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建设。
——坚持分步实施。结合全区医疗机构产科现状和在建医疗项目,发挥试点医院的带动和示范作用,以点带面,逐步在全区推广分娩镇痛诊疗工作和产科单间病房建设,实现产科病人的增长与单间病房的逐步增加同步良性发展。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要求,大力实施优质妇产服务提升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妇产服务水平。到2022年,全区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5/10万和6.5‰以内;实现60%的产妇能住上温馨、舒适单间的目标,全区规划建设产科单间15间。同时,规划建设双人间5间,让40%产妇住上标间;具备产科和麻醉科诊疗科目的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100%开展无痛分娩;引进培育一批高层次、业务精和医德医风良好的专业人员队伍,医务人员、护理人员达到规定的医护比、床护比要求。
(二)年度目标。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分年度推进实施优质妇产服务提升行动计划,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妇产服务需求。2019年全区规划建设产科单间病房10间,未开展无痛分娩试点医院;2020年全区规划建设产科单间病房5间,双人间5间;2021年开展无痛分娩试点医院1家(前锋区人民医院);每年完成二级以上医院从业人员交流轮训3名。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进一步细化方案、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局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全力保障行动计划顺利实施,为广大孕产妇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二)严格规划执行。充分利用现有医疗机构资源,通过科室间、科室内床位调整方式,科学布局产科单间病房;在建或拟建医疗卫生项目要高起点规划设置产科单间,秉持温馨、舒适原则,高效率推进,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建立基层首诊、分级管理的孕产妇安全管理新机制,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引导孕产妇合理选择助产机构,有效解决综合医疗机构“打拥堂”与妇幼保健机构资源利用不足等问题,实现有序、便捷就诊。
(三)建设标准化病房。参照借鉴全国各地开设产科特需病房建设标准,我区新建产科病房不低于30平方米/间,改建病房不低于25平方米/间,按照静养区、休养区、膳食营养区设置,三个区域相对独立,互不干扰。病房设置独立卫生间,配备淋浴设施,提供24小时热水,干湿分区。静养区用床具备可移动,双摇、自带餐桌、中控刹车、有扶手、自带输液器功能,休养区配置茶几、沙发、电视机、饮水机等,膳食营养区配置冰箱、微波炉。
(四)加大资金投入。区财政要认真研究制定财政支持政策,保障妇产优质服务提升行动所需经费。对验收符合标准的,市级给予5万元/间补助,县级按10万/间配套经费,医院自筹5万/间。2019年已建成的单间按新标准于2020年补齐不足部分。单间收费标准综合考虑医院等级、设施设备投入及护理人员资质等因素,控制在80-100元/间/天,具体标准由各单位按相关规定核定。主城区民营医疗机构按规划建设、符合相关标准、收费参照公立医院执行的产科单间,可由区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五)建强服务队伍。实施产科医生引进提升行动计划,及时补充优化产科医生队伍,区政府在人员编制、招录等政策等方面主动向卫生健康部门倾斜,重点加强产科医师等紧缺岗位考核录用,加强产科人员资源配置,到2022年,新增副主任医师1人、产科护理8人。定期开展妇幼健康服务人员培训和产科急救演练,分层培训救治中心业务骨干、妇产服务管理骨干和基层技术骨干。实施产科专业人员滚动式规培,提升全区产科服务水平。优化产科医护人员执业环境,加大产科绩效工资系数倾斜力度,提高产科医护人员薪酬待遇。
(六)增强服务能力。加强妊娠合并症处置、危重孕产妇多学科联合救治,提升疑难重症诊疗能力。妇幼保健机构重点加强产科亚专科和新生儿科建设,逐步建立产科重点专病医疗组。到2022年,区妇幼保健院建成产前筛查中心、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区级综合医院开设重点疾病专科门诊或设立生育服务咨询室,开展多学科协作诊疗,规范提供生育力评估和备孕指导。
(七)强化督导考核。建立项目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和评估机制,规划建设的产科单间项目,纳入各单位年度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组织开展监测评估和跟踪检查,及时通报落实情况,确保优质妇产服务提升行动计划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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