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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03-27 16:10
- 来源:区自然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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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观塘镇人民政府
申请原因:编制《广安市前锋区观塘镇碧峰村村规划》,为未来农旅融合、城乡互动发展奠定基础。
规划依据:《广安市前锋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广安市前锋区代市农经旅融合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要求
编制单位:四川聚信兴图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规划内容
1、总体定位:以生态农业加旅游观光为主的特色产业发展区,形成旅游服务、农业种养殖、商品林木种植等多元化为辅的农旅融合村庄。
2、产业布局:以一二产做强,三产做优的规划思路构建“一带”、“一轴”“两片区”的农文旅融合发展格局。
3、公共服务设施:保留村委会2处、便民服务站(室)2处、警务室2处、农村卫生室2处、农家便利店1处,新建文旅服务中心1处、活动广场1处,改建文化活动室1处、活动广场1处、儿童之家1处、养老院1处、日间照料中心1处、村民培训中心1处、农家便利店1处、物流配送点1处。
4、道路交通:落实上位对外交通规划,完善沿江道路、村组道路等,配套交通设施(停车场)。
公示单位:广安市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示地点:
(一)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网站
(二)广安市前锋区观塘镇碧峰村村委会
公示时间:
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25日(30日)
意见反馈:
1.若您需对该规划草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广安市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认为是该规划草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详细规划草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安市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通信地址:
反馈书面意见地址:广安市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前锋区工业6路1号)联系电话:0826-2843925
附图:广安市前锋区观塘镇碧峰村村规划图集




广安市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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