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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06-19 14:43
  • 来源: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市前锋商贸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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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前锋商贸物流园区201912月与广安市前锋区龙塘街道办事处分设,2020年财务独立核算,单独编制预算。

(一)园区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研究园区内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受上级党委委托负责辖区内干部人事管理。负责辖区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负责辖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辖区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辖区政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工作。负责辖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2.根据前锋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园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区委、区政府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园区经济社会运行评价体系建设,对园区经济社会运行评价体系建设,对园区经济社会运行情况进行监测、预测和分析,定期上报运行情况。

3.负责编制物流园区总规、详规和建设管理职责;负责辖区内拆迁安置、建设管理和市政管理。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审批职责,负责园区建设项目的备案、立项、核准、环评、安评、选址等方面的审批审核。

4.负责园区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生态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搞好政务服务工作,依法保护投资者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园区财务、资产管理和资本运作工作。

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需完成的重点工作

1.集中推进项目建设

一是抓好西部石材产业城项目:20206月底前完成城区石材交易中心9-15号楼主体工程50%和中轴广场总工程量60%,完成园区石材仓储加工中心30000㎡仓房建设;12月底前完成城区石材交易中心1-15号楼主体和中轴广场建设,其中1-8号楼投入运营,完成园区石材仓储加工中心36000㎡厂房建设。物流园区落实专人会同业主做好项目包装、宣传、推介、招引,建设好石材展示中心,促成5户以上商户入园经营,3户以上厂房开工建设二是抓好芦溪河物流园区段河道景观工程:20206月底前完成总工程量30%,12月底前完成总工程量70%,20216月底前完工,完成1.3km河滨岸线整治。三是抓好中储粮直属库扩建项目:力争20206月开工建设,12月底前完成总工程量30%四是抓好现代粮食物流园项目:20203月底前完成原仓房拆除及基础工程20%,12月底前完工。五是抓好拓展区支路工程:根据石材产业城仓储加工中心建设情况有序推进周边道路建设。计划20208月开工石材城北面西面两条道路建设,年底完成总工程量20%

2.全力抓实招商引资

一是抓好项目包装和宣传推介。结合“一园六区”产业布局,做好项目包装及精准招商文章,全面提升招商实效。二是抓好招商引资。三是抓好企业服务。始终把服务企业摆在突出位置,成立专人专班跟踪负责制度,全力为企业打造良好的生产建设环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前锋商贸物流园区下设办公室(挂党群工作部牌子)、企业服务股(挂规划建设股牌子),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两个事业单位,即: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和招商及企业服务中心。园区行政编制7名,行政工勤1名,事业编制12名,2020年实有职工17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前锋商贸物流园区收入预算总额为173.499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3.499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3.499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3.619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9.8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商贸物流园区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园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园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园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20商贸物流园区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567万元,主要用于:园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9.0099万元,主要用于:园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2.5675万元,主要用于:园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5.1650万元,主要用于:园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发放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前锋商贸物流园区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前锋商贸物流园区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前锋商贸物流园区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9.8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前锋商贸物流园区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9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办公家具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前锋商贸物流园区共有车辆0辆。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0年本部门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资金173.4991万元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9.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前锋商贸物流园区2020年预算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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