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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1-21 11:32
  • 来源: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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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前锋区公安分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标准,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有序开展,积极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方位多维度公开信息,将政策法规、领导分工、通知通告等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快、优、实”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回复信息申请。2024年,我局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2024年,我局未制定、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不断规范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公众快速、及时、准确地获取相关信息。坚持主动回应、互动回应并重的思路,严肃纪律,强化调度,不断提升政民互动的质量和水平。在此平台基础上,加强“前锋公安”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实现了新媒体与传统政务公开方式的优势互补,提升公安形象,全年共发布信息263条,订阅用户达19842人,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传递了公安好声音、正能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相关规定,把修订后的《条例》作为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明确科通部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编辑发布工作,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各项制度,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落实信息“三审”制度。同时,主动接受区政府有关部门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领导,及时整改检测出的问题。今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2

行政强制

10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4年以来,区公安分局坚持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频率有待提高,公开信息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部分信息发布缺乏时效性。三是对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操作上不够熟练,内部警种部门协同合作不够到位。

(二)改进情况: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政府办有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在已建平台基础上,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发布信息的可读性。二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日常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利用政务公开网站上开设的相关栏目,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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