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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1-16 11:52
  • 来源: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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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如有疑问,请与广安市前锋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大佛寺街道大石场街中段797638019;电话:0826-2883300;电子邮箱:qfqsfj300@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部署落实,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通过广安市前锋区政府网站及时公开司法行政工作动态情况,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104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量3占总数的2.9%;含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等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93占总数的89.4%。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文件要求,开通线上申请渠道,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推进。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局办公室根据各栏目情况积极做好信息更新工作,定期对信息更新频率、格式规范性、信息归类准确性等情况实时监测,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效推进。同时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实效性。2023年,未制定、发布现行有效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以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网站、“前锋发布”等平台为载体,及时主动公开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贴近群众生活的业务工作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努力回应社会和公众关切。充分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在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对行政执法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面向社会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全力提升行政复议决定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制度保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三校三审”制度,对相关股室报送的信息按规定程序做好保密审查。二是人员保障。根据局内部人员管理制度,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管理工作,由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配合区政府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群众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信息报送积极性不高,个别股室对信息撰写工作不够重视,存在敷衍塞责现象,经常报送已过时效性的信息,甚至在有丰富素材的情况下不写信息,造成信息资源浪费,信息工作显得量少、篇小、档次低二是信息缺乏司法行政特色,日常性报送的信息大多是动态信息,仅限于工作概况的一般性描述,内容无特色、无亮点,不能提炼并报送有价值的信息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信息报送管理。办公室主动跟进、强化提醒,严格要求信息报送时限,确保信息时效性。二是不断提升信息质量。多渠道、多层次开发信息源,深度挖掘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的经验举措。严格落实信息“三审”制度,对信息内容进行层层审核把关,推动信息工作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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