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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2-04 19:35
- 来源: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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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污染物月均浓度值及对比分析
1月1日至1月31日,达标21天(优9天、良12天),超标10天(轻度污染8天、中度污染2天),达标率为67.7%,较去年同期(64.5)上升3.2%;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83.8微克每立方米,较去年同期(94.6微克每立方米)下降11.4%;细颗粒物(PM2.5)为60.6微克每立方米,较去年同期(68.5微克每立方米)下降11.5%;二氧化硫(SO2)为7.8微克每立方米,较去年同期(5.6微克每立方米)上升39.3%;二氧化氮(NO2)为23.6微克每立方米,较去年同期(25.9微克每立方米)下降8.9%;一氧化碳(CO)为1.2毫克每立方米,较去年同期(1.1毫克每立方米)上升9.1%;臭氧(O3)为41微克每立方米,较去年同期(79微克每立方米)下降48.1%
二、原因分析
1月,我区以静稳天气为主,气象条件较差,不利于颗粒物扩散,污染物累积明显加快,空气质量有所下降;2月,我区将持续受静稳因素影响,特别是在春节期间可能受烟花爆竹燃放影响,预计颗粒物污染将呈高发趋势。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加强工业企业监管。区经信局、生态环境局、园区管委会等单位要加强节后复工工业企业监管,确保企业脱硫、除尘等环保设施正常运转,达到除尘、脱硫的效果,切实降低颗粒物排放强度。
(二)加强城市管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强对道路保洁和城区烧烤摊位、餐饮油烟的监管力度,进一步降低颗粒浓度。
(三)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区住建局要加强建设工地的监督管理,督促各建设单位落实裸土覆盖、湿法作业、车辆冲洗等措施,严格控制建筑扬尘。
(四)加强烟花爆竹管理。区公安分局要提前谋划元宵节烟花爆竹管控措施,制定详细工作方案,采取单位包小区、楼栋方式,将责任落实到最小单位。各镇、街道特别要做好本辖区烟花爆竹的禁燃宣传和管控工作,有效降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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