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当前所在位置:
- 发布时间:2026-04-29 09:01
- 来源:区人社局
- 浏览量:
- 字体:【大 中 小】
- 分享到:
根据《广安市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精神,2025年下半年广安市前锋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体检工作已完成,现将复检结果、取消相关岗位、第二批递补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复检结果
根据“公告”要求,“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申请复检人员1人,复检合格1人。
岗位编码:214002026045,准考证号:1651140203525,体检结果:合格。
二、取消相应招聘岗位
根据“公告”要求,“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应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前锋区代市镇便民服务中心法律服务岗位(岗位编码:214002034053)递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取消前锋区代市镇便民服务中心法律服务岗位(岗位编码:214002034053)。
三、考察对象确定
2025年下半年广安市前锋区公招第二批递补体检合格的1人列为考察对象。
岗位编码:214002026045,准考证号:1651140203525
四、考察相关事宜
考察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2021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 2021年9月17日发布)执行。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五、考察时间
考察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26年4月29日-5月7日进行,具体考察时间由考察组通知被考察对象。请被考察对象按照考察组的要求如实提供本人详细情况,服从考察组安排,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考察工作顺利开展。
咨询电话:0826-2889299
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9日
- 省(区、市)政府网站
- 四川省市州网站
- 广安县(市、区)网站
- 其他网站
- 主办单位: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网站维护: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26-2889001
- 蜀ICP备13022447号-1
网站标识码:5116030003
川公网安备 51160302511606号
政务新媒体矩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