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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6-04-17 16:21
  • 来源:区委社会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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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安市前锋区决定选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及条件

本次共选聘社区工作者43。其中定向社区工作者26,公开选社区工作者17具体聘情况详见《广安市前锋区2026年定向选聘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选聘对象和范围

1.定向选聘分别面向前锋区城市社区和集镇社区在职专职网格员。

2.公开选聘面向户籍地或常住地为前锋区(不含广安经开区实际管辖区域)的符合岗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年龄要求。选聘对象应当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1985420日以后出生),学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420报名第一日),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67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

5前锋区辖区内在职村干部报考需经任职所在镇(街道)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

6前锋区户籍或常住前锋区(提供公安出具的居住证明或前锋区参保证明)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除已明确的时间外,报考者其他报名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均截止于2026420报名第一日

9)参加定向选聘的城市社区在职专职网格员需具备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连续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3月,报名时提供聘用合同及社保购买证明)。

2.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2开除公职或党籍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4)曾受到行政拘留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曾被选聘为社区工作者,被解聘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

8有参与、组织、实施非法宗教活动行为的;

9广安市内在职社区工作者

10)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1)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s://sc.easyzp.com)。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20264209:0042818:00

(三)报名填报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选择聘岗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广安市前锋区2026年选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人员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务必上传近期免冠无修饰的照片。定向选聘报考人员还需上传聘用合同、四川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登录四川人社APP查询下载)。

(四)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请在网络报名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修改。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因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审核不通过且未及时更改的,由应聘者承担相应后果。

(五)岗位调整:

1.定向选聘有效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开考比例)低于1:1,相应调减该选聘岗位计划。

2.公开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开考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同意后,适度调减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调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缩减或取消相应聘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六)打印报名表、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6579:005918:00期间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报名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考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或公安部门出具带有本人照片并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七)加分情形:此次聘实行加分制(定向选聘在面试成绩折合前加分、公开选聘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分),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2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4分;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6分(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等级高的加分,不累计加分),总加分不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报名人员,应2026420428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将相关职业资格纸质证书(暂未取得纸质证书的考生,可在中国社会工作网https://shgz.mca.gov.cn打印登记证书)、有效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带有本人照片并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交至委社会工作部104前锋区永前大道455号)。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或提交材料不合格的,不予加分。加分情况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门户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加分。

四、考试

定向选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公开选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选聘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持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基层工作年限等方面,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聘环节人员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党建知识、时事政治、社会工作相关知识、社区居民委员会相关知识、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510日,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或公安部门出具带有本人照片并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笔试总成绩公示后由区委社会工作部牵头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具体选聘岗位的选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岗位选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带有本人照片并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证书编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上查验后打印)以及与报考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蓝底证件照1张,在规定时间内到委社会工作部104前锋区永前大道455号)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

3.未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关材料以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责任自负,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4.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5.委托他人审查的,需提供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以及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6.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布。

)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聘环节。

1.定向选聘

1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2026520521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参加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公安部门出具带有本人照片并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到现场报名点领取。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岗位不设置进入面试比例,有效面试人数少于岗位计划数,按实际面试人数开展。

3)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2.公开选聘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选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报考岗位的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选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报考人员需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或公安部门出具带有本人照片并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3所有参加面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4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5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应聘人员的成绩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体检在级以上具有相关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

1.体检人员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若总成绩相同时,依次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持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基层工作年限等方面,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下聘环节人员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日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选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4.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聘用名额。

5.体检结果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考察

1.考察由委社会工作部牵头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参与,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情况。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2.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应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三)公示及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程序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根据公示结果,委社会工作部确定聘用人员名单,镇(街道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4.定向选聘的社区工作者原则上应当在原社区工作,接受社区安排的各项工作;公开选聘的社区工作者优先按常住地就近原则选岗

5.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镇(街道、社区报到镇(街道)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按时报到的,经街道研究并上报委社会工作部同意后,取消聘用资格。

6.公开选聘的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所在街道组织考核,考核合格,与所在街道签订聘用协议。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7.建立社区工作者储备人才库,凡进入面试者,无需本人申请,自动入库,排序管理,自本次考录工作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如有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启动补录程序。

六、特别提示

(一)公开选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岗位选择、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有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委社会工作部和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中共广安市前锋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262993522

咨询电话:中共广安市前锋委社会工作部08266970722

附件:1.广安市前锋区2026年定向选聘和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doc

      2.广安市前锋区2026年选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doc

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组织部

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社会工作部

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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